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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迈向3.0时代?

发布时间:2015-05-26      来源: 深圳市法学会    点击:

传统的政务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1.0版,很随意,没有制度约束,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开启了2.0版。所谓 3.0版就是要把过去被动的信息公开制度向上游和下游延伸,让公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文 | 陈露 袁端端

来源 | 华琳的法律博客

原载于《南方周末》2015年5月7日

 


从左起,自上而下,分别是周汉华、宋华琳、钟凯、许伏新、缪宝迎、楚学友和洪广玉。 (南方周末记者 袁端端/图)

 

人物介绍

 

周汉华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家建议稿)》起草者

 

宋华琳 南开大学法学院 教授

 

钟 凯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风险交流部 副研究员

 

许伏新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公室主任

 

缪宝迎 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副局长

 

楚学友 呷哺呷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公共事务部 资深总监

 

洪广玉 北京科技报 记者


 

传统的政务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1.0版,很随意,没有制度约束,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开启了2.0版。所谓 3.0版就是要把过去被动的信息公开制度向上游和下游延伸,让公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2015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多个领域信息公开提出细化要求。其中特别强调要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工作。

 

但食品药品安全的信息公开并不容易。2015年3月12日,《南方周末》刊发了针对31省会城市食药监局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调查,结果有10个省会城市拒绝公开相关信息。

 

2015年4月18日,南方周末举办的第七期健言沙龙在北京召开,“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已经成为共同的“价值观”,但信息该怎样公开仍是亟待解决的“方法论”。

 

“信息公开的门还没有进”

 

南方周末:在各位的领域内,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现状如何?

 

钟凯:对于信息公开,政府应该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但现实情况是主动公开的比例比较低,职业打假人最喜欢利用“依申请公开”这一条。但如果政府在“被申请”后公开,无论怎么公开,公众都会认为是被迫公开的。

 

缪宝迎:目前地方政府已经开始重视信息公开。但对于三类信息一般不主动公开:一是涉及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企业的食品安全问题;二是部分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如学校食堂的群体食物中毒事件;三是涉及本地的源头性食品安全问题,如本地企业产品的严重质量缺陷甚至故意制假售假等行为,监管部门还存在诸多顾虑。

 

周汉华:从南方周末的31省会调查那篇报道看,政府信息公开连“门”还没有进。“稽查局说你去法制科,法制科说你去办公室”,这是行政职能的问题,属于内部分工不明确,还没有进到信息公开的门里面。

 

现在大家都在吐槽信息公开,现在做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表示压力很大。但现实是,我们还没有理顺行政体制,上游的行政体制要先理顺,才能真正推进信息公开进程。

 

洪广玉:从媒体的角度看,我觉得有改善,但并不是质的进步。我曾经在原卫生部网站上留言,希望能回答我对食品安全标准免费查询这一条款的解读,我特意留下了查询码,2年过去了,还没有回复。媒体记者尚且这么难,普通公众还怎么去寻求信息公开?

 

南方周末:政府不愿公开食品安全信息,担忧在哪里?

 

缪宝迎:作为地方政府,食品安全信息事关民生,公开怕影响社会稳定。同时,监管部门还担心被媒体误读。当然不排除考虑各方利益关系。

 

许伏新:如果区域间的信息公开的统筹和标准没有做好,会出现相互矛盾的信息。比如一个产品在这个地方检验是合格的,在邻省检验却不合格,公开会对公众造成一些误解。对一个食品是全检或部分检验,甚至单项检验,检验结论完全有可能不同。

 

“信息公开要 进入3.0版时代”

 

南方周末:都说信息公开不够,政府究竟应该如何公开?

 

周汉华:现在是移动互联网时代,一定要以公众为中心,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否则政府的权威就会受到影响,会处处被动。信息公开要进入3.0版的时代。所谓3.0版,就是大综合,就是要把过去的很孤立的、被动型的信息公开制度向上游和下游延伸。向上游延伸就是更及时地公开,不能永远比网络传播慢半拍。所谓往下游延伸,就是要在信息公开的同时,加强对这个信息的解释和解读工作。改革上游是为了让老百姓都能进来,向下游延伸是要发挥信息公开制度的综合作用,撬动整个信息资源利用。

 

许伏新:安徽省政府每年都对信息公开进行考核,因此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在不到一年的时间,累计公布了1万多条信息。公开的途径是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或是通过新闻媒体。其次,我们抽检的信息,合格的不合格的,都进行公示,这也可以体现监管的权威性。但在公开的过程中,如何把检测、解读和风险预警整合起来,变成老百姓能看懂的信息,还需要加强。

 

楚学友:作为企业来说,我们希望政府不但要公开结果,还要对结果做一定解读。一方面,官方要旗帜鲜明地说明态度,是非对错,不能只有结果,没有态度。但媒体和公众习惯接受简化表达。官方语言和技术语言,还需要进行转译,才能被消费者和公众有效理解。现实中,一部分消费者仇商仇富仇政府,总是认为政府不作为,商家是黑心的。而有效的信息披露能够化解或削弱这部分疑虑。

 

南方周末:如果地方政府要公开,企业来公关怎么办?如何平衡信息公开与企业的关系?

 

许伏新:实际上检验检测信息公开的压力非常大。长期以来,我们监管企业的方式比较封闭,内部掌握的信息多,很少对外。一些地方比较重视经济发展,也不希望公开。但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与企业发展不是矛盾,信息公开做得好,这个地方政务环境就会高效透明,能为企业创造更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规范的企业不会惧怕信息公开,他们最担心的是暗箱操作,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

 

钟凯:企业是市场主体,它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如果它违法违规,消费者有权知晓并用钞票投票,这也是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一部分。当然,信息公开也要保护企业的商业利益,比如某企业生产的食品被污染了,你可以强制公开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流向等,但没必要强制公开和溯源与消费者健康毫无关系的信息。

 

媒体怎么推动信息公开?

 

南方周末:媒体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是什么?

 

宋华琳:大众传媒是“人们认识世界的窗口”,但“由于窗口的位置和观察者的姿势的不同,也决定了所看到内容的差异”。对于记者的挑战是,每一位记者通常都要涉足许多不同的领域,很少有什么领域是他们本来就谙熟的。传媒必须吸收专业性的信息,将它们转变成为适合于媒体的形式,还要保证信息的真实性,不让信息在流转中失真。因此要尽量避免噱头和“标题党”,更为理性地报道信息。

 

楚学友:媒体是新闻报道的把关人,是复杂事件的解释者。如何抛开先入为主和有罪推定?如何选择信源而又不被信源所左右?如何实现事实确认环节的多方交叉验证?如何权衡个体事件和普遍问题,不求耸人听闻,但愿理性和建设性?如何掌握食品安全报道领域的专业知识?如何避免站在舆论监督的道德高地上,做有罪推定并直奔有罪而去?如何规避以知情权之名,罔顾片面的负面信息对于一个企业和行业的错杀?如何抑制新闻敲诈和新闻打手?

 

如果以上都不是问题,企业也很欢迎媒体报道,无论多少。

 

缪宝迎:媒体公平客观地把真相说出来,这个很重要,千万不能夸大。四年前,原国家药监局网站公布了一个化妆品的抽检结果,12个企业,18个品种不合格,检出来汞、铅超标,当时某民族企业在里头。结果媒体报的题目是该品牌等18个产品含汞,并夸大了危害性,有读者以为该品牌的18个产品含汞。经过多个媒体报道发酵后,该产品全部下架,导致这个企业原本8个亿的年产值,现在跌到8000万都没有。所以政府信息怎么公开,媒体也至关重要。

 

洪广玉:我认为媒体在信息公开中是一个重要的“参与者”。政府应该看到,媒体可以对要公开的信息进行更好的解读,同时也反过来促进政府更及时有效地公开信息。政府如果有重要信息发布,可以提前告诉可信赖的媒体,同时附上可采访的专家,让记者有时间去做功课。这样就能催生客观理性的报道。

 

南方周末:如果食药系统或媒体公布的信息有错,误伤了企业怎么办?

 

钟凯:现在强调依法治国,企业应该和政府打官司。政府输了官司,很丢人,然后才会倒逼它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企业就会面对越来越专业、懂行的执法者,双方从敌我斗争变为相互促进。但现实情况是,企业一般不敢跟政府叫板,尤其是地方政府。如果出现误伤,监管部门不会公开道歉,更不会赔偿企业损失,常常是“堤外损失堤内补”,在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内进行内部调剂。对媒体来说,发布者要道歉、赔偿,将来发布信息就会更严谨、科学、准确、专业。

 

楚学友:企业被误伤,确实会非常被动,因为我们没有政府的授权,没有权威的文件,企业自说自话是没有意义和价值的。就拿我们前段时间的鸭血乌龙事件来说吧。在某电视台报道后,我们很快拿到了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鸭血的书面检测报告,正式宣告未检出猪源性成分。但媒体和政府都没有再刊登澄清的信息。如果要找一个弥补办法,我倾向于做更正传播,而且更正的渠道、力度、范围至少要和误伤的报道相同。

 

洪广玉:媒体对于政府,公众对于媒体,都应该有一定的宽容度,不管是官方发布还是媒体生产,都是一个链条,会有多个环节进行把关,如果出现问题,过后坦诚修正就好。


转自:法律博客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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