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改真(右一)
【聊城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王改真溺水死亡】5月9日,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110接报在聊城东昌湖水中发现一具女尸,经公安民警调查及有关人员辨认,确认死者系聊城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王改真。目前,警方已排除他杀,系溺水死亡,死亡原因正在调查中。
历任职务
共青团山东省委第八、十届委员会委员,共青团山东省九届委员会代表。山东省总工会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市委委员、山东省八次党代会代表。1998年被团中央授予"共青团五四奖章",1996年被团中央、中国青少年事业发展基金会授予全国"希望工程建设奖"先进个人,2004年被授予"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
人物简历
1974.08-1976.02 冠县城关公社张八里庄大队民办教师;
1976.02-1976.11 冠县城关公社张八里庄党支部书记、冠县妇联副主任;
1976.11-1978.12 冠县城关公社张八里庄书记、冠县妇联副主任、县委常委;
1978.12-1980.10 冠县万善乡革委会副主任、党委委员;
1980.10-1982.06 山东农学院干修科学员;
1982.06-1984.02 冠县万善乡党委副书记;
1984.02-1989.09 冠县县委常委、团委书记;
1989.09-1991.06 山东省委党校党政干部研究生班学员;
1991.06-1994.02 共青团聊城地委副书记;
1994.02-1999.09 共青团聊城地(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1999.09-2003.02 聊城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2003.02-2012.02 聊城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2012年3月2日,当选为聊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2014年12月,被确定为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正厅级)人选考察对象。
人大第一副主任
地级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属正厅级单位,副主任为副厅级;一般情况下,人大常委会主任不兼其他职务时,可以不设第一或常务副主任,如果人大常委会主任由地方党委书记兼职时,出于工作需要,必要时可以设第一或常务副主任,协助主持人大常委会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