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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违纪被通报不能是“隔靴搔痒”

发布时间:2015-05-10      来源: 一帆    点击:

5月1日,钦州各地网站、广西纪检监察网、人民网等相继转载了一篇文章,标题为《浦北县实名通报13名违反工作纪律干部职工》。报道中只提及违反纪律干部职工的单位,全文未提及职工姓名及违纪具体事项。有网友直呼不过瘾,甚至认为这失去了“实名通报”的意义,并对浦北纪检工作提出了质疑。(5月7日  新华网)
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自上而下开始改进工作作风以来,中央及各地方各部门纷纷查处、通报了各类违规违纪的事件。去年12月,中纪委首次在通报中对违纪干部直接“点名”,地方各级纪检部门纷纷效仿,实名通报一时间蔚然成风。
诚然,实名通报违纪情况本就是理所当然之事,但让人意外的是,这次通报却在关键信息上来个“不便公开”,如此“雾里看花、水中望月”的通报批评,难脱“护短遮丑”、“和事老”之嫌,不免不引起群众的质疑。
面对网友们的质疑,当地纪委给出的解释是:“一些较为轻微的工作违纪情况,不会对外公布全部信息”。虽然点名道姓的实名通报或许有些刺耳,或许让人难堪,但不失为当头棒喝、苦口良药。因此,纪委通报就该“点名道姓”,直指问题症结,不遮丑、不徇私、不偏袒,让违纪者暴晒于阳光之下,促使其“改邪归正”,这不仅是对本人的警示,也是给更多的官员敲响了警钟。
众所周知,通报本是在一定范围内让社会大众知晓的一些事项,然而这样的通报无姓名,无具体情况。这“隔靴搔痒”似的通报,难怪不得不让网民感觉如鲠在喉,吐槽大呼不“过瘾”。
一个个点名批评,就是一次次警钟长鸣;一张张通报清单,展示的是中央对顶风违纪官员严查严惩的决心。这“蜻蜓点水”似的通报,不仅让通报“威力”大打折扣,还会引起百姓对政府公布的各类事项的信任危机,当然也不利于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实现。相反,越公开,反腐就越有力;越透明,监督才越有效。
公众需要真相,只有让通报批评从遮遮掩掩走向公开透明,做到实名通报,才能够增强问责处罚的威慑力,回归通报批评的初衷,让敢于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在社会上彻底“曝光”,才能让被问责官员和部门在公众的监督下知错而改,从而改变自身的作风。(文/一帆)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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