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神农架林区司法局选任人民监督员“五注重”
发布时间:2015-05-05 来源: 董定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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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神农架林区司法局选任人民监督员“五注重”
为把品德高尚、公道正派、敢于监督、能够反应社情民意,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政策法律知识的人选任到人民监督员队伍中来,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司法局组织专班,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人民监督员选任,以“五注重”确保了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落到实处。
——注重借鉴成功经验。司法局主动与林区人民检察院对接,借鉴林区人民检察院拓展人民监督员情渠道,监督员监督机制创新作法,提升监督员工作能力,以及服务保障方面成效与经验,着力完善选任方案,在选任条件基础上对文化层次较高、议事能力较强、赋有朝气、社会各界认可、履职时间保证五个方面侧重考察,提升人民监督员队伍质量。
——注重宣传引导。为了扩大社会对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知晓度及明了选任工作重大意义,司法局对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意义、任职期限、选任条件和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监督程序等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使社会了解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倾听人民群众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有效形式,是一种公民参与司法的途径、具体化了公民的批评权和建议权、丰富了监督体制、体现了国家保障人权的观念,以此扩大人民群众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了解。
——注重征求意见。为严格把握选任条件,更加符合整体结构的合理性,突出人民监督员的群众性,司法局对单位、基层组织推荐的人民监督员和自荐人进行座谈、走访、调查,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对人民监督员选任的意见和建议,力争将本地具有一定影响力、有能力、有意愿且有时间参加监督工作的人员选任为人民监督员。此次选任共座谈走访9场次,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20余条次。
——注重人员考核。为使人民监督员来源更具广泛性、代表性,司法局按照选任条件和程序,对推荐人和自荐人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背景、经历以及人民监督员队伍结构要求等因素,进行初步审核后提出7名拟任人民监督员人选进行实地考察,主要从政治思想、法律知识、个人素质、生活作风、遵法守纪等方面对拟任人员进行了综合评价考核。
——注重公开公示。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司法局向社会作出了关于选任人民监督员的公告,接受组织推荐和自荐,公示了拟任人民监督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受理异议的部门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事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证了公正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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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董定权)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