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河南固始县司法局 积极构建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发布时间:2015-05-03      来源: 法治宣传网    点击: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更好监管和教育矫正社区矫正对象,固始县司法局创新工作机制,在县、乡(镇)、村(社区)建立三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将社区矫正工作触角和工作力量延伸到基层,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效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县司法局加强业务培训力度,打造专业队伍。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工作职能作用,在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注重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适时举办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班(会),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集中进行业务学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已集中组织学习3次,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素养。

二是乡镇司法所细化日常工作,提升监管水平。各乡、镇、办事处基层司法所在具体开展社区矫正的工作中,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河南省社区矫正监管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举行入矫宣告仪式、健全管理档案、完善教育矫正制度、组织参加社区服务、开展帮扶就业和心理矫治活动,整体、细致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是村(社区)社区矫正志愿者发挥作用,帮教效果显现。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均已组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主要成员为当地村干部和社区矫正对象亲属。广大社区矫正志愿者在基层司法所的指导下,协助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活动,在充分发挥能动作用时,积极主动与社区矫正对象在日常思想、工作、生活状态上进行沟通,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督促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教育,争取早日回归社会。目前,全县1464名在册接受矫正的社区矫正对象均有志愿者参与帮教,形成了“一对一”结对帮教的有效模式,广大社区矫正志愿者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补充作用。(记者 吴为喜)



(责任编辑:郑源山)

友情链接: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学会  |   国家信访局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财政部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中国法院网  |   新华访谈网  |   国务院法制办  |   审计署  |   最高人民法院  |   中国法理网  |   司法部  |   公安部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新华网  |   刑事法律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