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建淼
我们知道,“中国政法大学”简称“法大”。
据说十几年前,中国政法大学的一位研究生在该校门口的长堤(西土城路)上跑步,他穿着运动背心,背心上印有“法大”两字。他遇上一位老同志。这位老同志问他说:你说说,到底党大还是法大?你怎么就写着“法大”?
过了一个周,另一位研究生同样穿着印有“法大”字样的运动服去跑步,也遇到一位老同志。这位老同志叫住了这位学生问:你说,到底是权大还是法大?
后来,法大的学生可不敢穿印有“法大”字样的运动服外出锻炼了。
这故事可能有点演绎。但它确实引出了两个问题:一是,到底党大还是法大?二是,到底权大还是法大?
习总书记说,党大还是法大是个“伪命题”。所以,第一个问题就不用讨论了。而第二个问题是个“真命题”,还是大有讨论必要的。
这里说的“法”是指国家法律,这里说得“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
现实中不是什么问题都可以“比大小”,但“权与法”还是可以“比大小”,并且应当“比大小”的。“权与法”之间谁“大”谁“小”的比较,不仅是人治还是法治的分水岭,而且还是一个国家、一个政府、一个社会和一个政党法治程度的衡量标尺。
那么,“权”与“法”到底谁大于谁?虽然在事实上,“法”有时斗不过“权”。正如有人说,“在法律与权力的冲突中,法律很少能成为胜利者。”“尤其在拥有暴力的权力面前,法律是没有发言权的”。但是理论观点必须明确。我国《宪法》回答了这个问题。《宪法》第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中国共产党章程》也在总纲中写道:“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权大于法的国家肯定不是法治国家,权大于法的政府肯定不是法治政府,权大于法的社会也肯定不是法治社会。同样反过来说,法大于权不仅标志了法治状态,而且其“大小程度”反映了国家、政府、社会和政党的法治成熟程度。
1.(美)汉娜·阿伦特:《论革命》,陈周旺译,译林出版社2007年版第135页。
2.古罗马西塞罗(Marcus TulliusCicero)语。引自程汉大著:《西方宪政史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7月第1版,第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