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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日,备案审查网络直通车正式开通:公民可一键提交审查建议

发布时间:2019-12-06      来源: 法制日报    点击: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宁宁

 

 

12月4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我国备案审查工作又有了一项重磅举措推出:一项全新的功能在中国人大网上正式上线——在线提交审查建议。这意味着,从此,公民又多了一个提出审查建议的快捷渠道,在线即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交审查建议,而不必像以往那样一定要通过来信才可以。

 

 

备案审查是我们国家维护法制统一、维护宪法权威的一项重要的宪法性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再次提出了“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对法规、司法解释的审查建议, 是立法法、 监督法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 , 也是人民群众对法规、司法解释制定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渠道。“备案审查制度,可以说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为公民权利救济提供的‘最后一道屏障’。任何一位普通公民,通过提出审查建议,就可以撬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审查程序,以此表达利益诉求、寻求法律救济。”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梁鹰说。

 

公民提出审查建议的数量出现

大幅度增加

2017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这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反响,审查建议的数量出现大幅度的增加。不但整体增长速度快,涉及领域也很广,主要聚焦国家法制统一、人民生活多个领域。2018 年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工作报告显示,法工委共收到公民、组织涉及规范性文件的各类来信来函4578 件, 可以明确为审查建议的有1229 件, 其中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的有112 件, 占 9.1%。通过备案审查工作,多个社会关注的现实问题得到积极推动解决。

 

此次开通网上渠道后,今后公民提交备案审查建议可按照以下具体路径进行操作:首先,在中国人大网首页左侧点击进入“审查建议在线提交”模块,即可进入全国人大备案审查信息意见建议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可以查询到法规标题、法规性质、公布时间、报备机构等信息。之后,点击要提审查建议的法规或者司法解释,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注册信息进行实名注册,填写建议审查的理由,保存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审查建议在线提交。

 

据了解,对收到的公民审查建议,法工委有一套专门的程序进行处理,会逐一进行登记、审查研究,发现存在与宪法、法律相抵触或者不适当的问题,积极稳妥处理。对不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范围的审查建议, 通过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转送有关方面研究处理, 并对审查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审查建议办理完毕后, 及时向审查建议人反馈研究处理情况。

 

进一步提升备案审査

制度化信息化智能化

通过备案审查纠正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宪法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因此,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意义重大,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现实需要,是健全国家宪法监督制度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建设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的前提条件。此次开通公民网上提交审查建议功能,标志着我国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的脚步继续加大。

 

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是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重要一环。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立起全国电子报备系统,要求各地人大在报备纸质文档的同时,按统一格式报备电子文档。2018年8月,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这也是人大备案审查系统首次全国性的会议。201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作关于2018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时曾表示,将巩固完善全国人大备案审査信息平台的电子备案、在线审查等功能,拓展信息平台的数据收集和立法服务功能,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效率和水平,推进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建设。

 

据悉,目前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已经建成并有序运转。下一步,将进一步提升我国备案审査工作制度化、信息化、智能化。

 

将继续加强改进工作

尽快实现上下联通

备案审查不仅是全国人大的责任,省市县各级人大同样肩负着备案审查职责。种种迹象表明,下一步,全国人大以及各省区市人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将步入一个新的重要发展时期。

 

2018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工委向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发函,提出在建成省级平台的基础上,将信息平台延伸到所有有立法权的主体,包括各设区的市、自治州和自治县,通过信息化推动备案审查工作不断发展,为建立健全宪法法律监督制度打好基础。各地要按照“两级建设、多级使用”的要求,统筹规划和安排,做好顶层设计,提前做好项目预算和技术需求编制工作,积极推动本地区有立法权的主体开展平台建设;今年7月,法工委在武汉召开座谈会,提出平台向下延伸的要求;10月,在银川召开了推进会,进一步部署推动。希望各地方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数字化、智能化,为“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提供有效便捷的物质技术保障。

 

记者从不久前召开的第二十五次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总的看,目前,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已开展起来,但工作情况不平衡,还需要加强和改进。鉴于此,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下一步的部署,要求各地继续高标准、严要求,建立健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尽快实现上下联通。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渠洋 张博 朱婵婵



(责任编辑:总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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