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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铁川: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治官

发布时间:2015-08-24      来源: 法律读库    点击:

 

 

 

来源于澎湃新闻,记者徐萧。法律读库推送本文已获澎湃新闻和作者授权。

 

近日,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论规则》《论法治》《论民生》系列书系出版。


这三本分别讨论了中国当代社会发展中重要的三个议题,分别由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童世骏(《论规则》),上海文史研究馆馆长、法学家郝铁川(《论法治》),以及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邓伟志、社会学博士徐新(《论民生》)四位学者所著,定位为面向公众、带有普及意味的“大家小书”。


8月21日下午,在由上海人民出版社、海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共同举办的“规则、法治与民生”出版座谈会上,郝铁川从他对于法理的研究和其十余年的普法实践出发,对于推行法治的意义、难点以及依法治国的重点进行了分析。


法治的意义在于防错纠错


为什么要依法治国?在郝铁川看来,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看到中国与西方的政治体制的差异性。


“中国的政治体制和西方的政治体制不一样,因此法治生活的大环境不一样。我们这个体制的特点是能办大事、能办难事、能办急事。西方则是难办大事,但是也不怎么容易出事。”


中国之所以会形成这样的政治体制,郝铁川认为,这是近代以来,中国的现代化道路选择。“我们总是讲两个‘一声炮响’:鸦片战争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资本主义,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送来了社会主义,都是送来的。送来的就决定了我们的体制必须是政府自上而下推动的,既然是政府推的,就容易形成能办大事、能办难事、能办急事的体制特点。”
能办大事、办难事、办急事是中国政治体制的优势所在,在郝铁川看来,这也正是西方忌惮中国之所在。但是,他也提醒我们必须注意,这样的体制“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容易出事”。


“我们在享受能办大事、办难事、办急事的体制优势时,同时也要面临出大事的风险。而法治的意义就在于它可以防错纠错。”郝铁川认为,如果我们既能保持我们的优势,又依靠法治把我们的短板弥补上了,那么即便不能说中国的政治体制是最好的制度,但也至少是最好的之一。

 

 

金字塔社会结构阻碍法治建设


在《论法治》一书中,郝铁川开篇第一章就揭示了当前中国推进依法治国的诸多难点。其中之一,他援引亚里士多德的说法,认为达到全面法治的前提必须是中产阶级在一个社会中占主导地位。“但是我们现在恰巧不是中产阶级社会,而是金字塔形社会结构。这种结构,富的人极少,穷的人极多,极大影响我们现在的法治建设。”


郝铁川以当下法院的“执行难”为例,“在最高法院公布的数据里,有40%到50%的执行案件是没有财产可执行的。为什么出现这么多‘老赖’呢?说到底是因为我们的中产阶级没有在社会占到40%以上,而西方的发达社会能达到80%。”在郝铁川看来,社会没有中产阶级,就没有理性,没有诚信,就容易发生仇富或者欺贫这样的摇摆效应。


依法治官比依法治民更重要


从1995年中央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至今已有20年。20年的实践让郝铁川感觉到,中国依法治国重点中的重点就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


如何做到依法执政,郝铁川认为,首先是要转变理念,由运动思维转变到法治思维。“过去我们善于搞群众运动,但是现在我们作为执政党,就不适宜继续搞群众运动。董必武说,群众运动天然属性是仇视法律。过去土地改革,一说这个地主怎么坏,就直接拉出去毙了,没有上诉没有辩护。”


所以在郝铁川看来,将群众运动转化为一个个具体的个案,再以用公益诉讼代替群体性矛盾,才是作为执政党应该具备的理念。


但是现实中,我们仍然能看到以群众运动的思维代替法治思维的现象。“现在动不动就能看到联合执法,招商引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统统联合执法,这些都还带有运动的色彩。”郝铁川说。


另一方面作为执政党,郝铁川认为,要明确法治的对象主要是我们执政党本身。“习近平主席讲得特别好,依法治国最关键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实际就是把我们自己装进笼子里,因为我们手里有权力。邓小平同志也说,谁最有权力犯大错误,那就是共产党,因为有权力。”


“所以说依法治国不是去治别人,关键是治公权、治官。通俗点说就是,依法治官比依法治民更重要。这也是党要在观念上进行转变和适应的方面。”


普法中媒体责任重大,不能媒体审判


依法治国的另一个对象是普通公民。但是现在普法工作者常常以向普通百姓普及法律知识、法律条文为主。郝铁川觉得,这从根本上就是缘木求鱼,“我们法学学者都记不清那不多法律条文。普法的关键是普及法律思维。”


什么是法律思维?郝铁川总结认为,所谓法律思维,应该是基本法律当中的总则部分规定的法律基本原则,基于此才会有宪法思维、民法思维、刑法思维。


至于如何普法,郝铁川根据其普法实践和观察认为,正面普法的作用不大,宣传反面违法典型的效果会更好。他以自己的岳母为例,“我岳母今年95岁了,就是看了20多年的《今日说法》,现在就是半个专家了,经常打电话告诉她儿子这不能干,那违法的。《今日说法》不都是违法典型案例嘛。”


另外,郝铁川特别强调,在普法过程中,媒体的作用很大。“经常有时候,案件连起诉都没到,还没到检察院,只是在公安侦查阶段,报纸电视新闻铺天盖地就开始报道犯罪了。那你还要什么罪刑法定、无罪推定了啊!”


“有次新闻里说,吉林省高级检察院如何如何,我愣了一下,什么时候有高级检察院啊。所以说媒体这个方面,要特别注意法律意识,否则普法工作者再努力也会事倍功半。”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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