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宪法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
发布时间:2015-08-10 来源: 地方立法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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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路江通
宪法可以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吗?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因为从理论上讲,所谓和谐社会就是社会各方利益达到相对的协调。而宪法是一国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调整社会各方利益的总依据,宪法应该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但在实践中,宪法很难发挥这样的作用。基于两点理由:第一个理由是宪法离社会还较远。1、宪法规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没有很好地实施。利益主体的多元化要求利益表达有公平、畅通的渠道,人民代表大会是宪法设计的人民利益代表机关,人民的代言人,是综合、协调和表达各方利益的法定形式,当利益发生矛盾争执不下时,那就要到人大通过投票来解决。这种形式可能不一定会产生最佳的解决方案,由于她提供的平台、遵守的程序是法定的,在一个法治社会里,这个方案就会得到遵从和尊重。但现实是,人大这个宪法设计的人民利益代表机关成为社会决策的边缘,成为安排老干部的“二线”,权力虚置,难以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利益主体表达自己的利益必须借助其他政治渠道,或采用非法定的方式,这就影响了社会公正。2、宪法的非司法化造成利益主体很难根据宪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如宪法规定的结社、出版等权利还很难主张,再如对违宪案件还难以进行审查和追究。第二个理由是宪法本身还有缺陷。虽然八二宪法相对前几部宪法而言,是一部不错的宪法,而且也进行了四次重要的修改,使其能够不断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但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看,也还有不足。如公民的自由迁徙权、罢工权尚未规定。对公权力的制约也有缺陷,如对领导权的制约就没有规定,权力制约的环节也有不科学之处,中央与地方分权不清,又造成制约的困难。这些也都影响了宪法对和谐和社会的根本保障。
那么怎样才能让宪法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呢?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充分发挥人大的作用。人大是宪法规定的代表、综合、表达人民利益的权力机关,也是社会各方利益主体表达利益、争取利益的合法场所。当然,人大解决利益冲突的方式只不过是投票而已,也许这种投票方式,并不是解决争端的最好的方式,但这是目前解决利益冲突合法的、也是最公平的方式。而这对构建和谐社会是十分重要的,因为程序上都不公平、不合法,我们就很难判断结果是否公平。另外,也是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如果宪法设计的政治制度都无法有效运行,我们就无法判断这个社会是否有宪政。如果是这样,我们宪法的权威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其次,建立违宪审查制度。要使宪法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就一定要有违宪审查制度,否则,宪法都敢违反,什么样的公民权利不敢践踏。这一问题已讨论多年,但现在是着手实施的时候了。我赞成在全国人大建立宪法委员会,以解决违宪审查问题。
第三,修宪。公权力是配置资源的国家形式,是分配社会各方利益的核心,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最重要的因素。如果不对公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和谐社会就是一句空话。因此,要通过修宪,对凡是可以配置公共资源的权力进行约束和限制。要通过精心的制度设计,让每一项权力都不能脱离监督,让每一项监督都承担起法律的责任,切实保证权力运行在法律规定的界限之内。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