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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观察】人民日报:将法律问题交给法律

发布时间:2015-05-24      来源: 法律共同体论坛    点击:

【社会观察】人民日报:将法律问题交给法律

 

 

作者:张 洋 来源: 人民日报

 

 

 

  □将法律问题交给法律,可以避免许多道德“口水战”,让全社会在“真相是什么”“应该怎么判”等问题上看清本质、建立共识

 

  5月2日,黑龙江庆安枪击案发生后,舆论哗然,视频在哪里?真相是什么?5月14日,视频终于发布了,似乎永不满足的人们却开始了新一轮的热议:通过对细节的比对,窥探视频的真实性;对前因后果的剖析,考量民警开枪等情节的合理性。无论什么时候,社会公众总是在扮演着审判者的角色,对双方的是是非非作出各自的判断。

 

  在庆安枪击案的舆情之中,还有一个事情悄然发生了,同样值得关注:5月12日18时许,山东青岛的一个十字路口,某女子绿灯未亮就过马路,被一名志愿者劝阻,后者竟然拿出锤子砸向女子头部,引发流血事故。志愿者对此的解释是“她不该闯红灯”。

 

 

  看到这里,我们也许暗自庆幸,相比于行为暴力解决问题,舆论审判给庆安枪击案的民警、死者家属带来的直接人身伤害要小得多。要是枪击现场有所谓的打抱不平者、义愤填膺者,无论是替死者叫屈,还是支持民警的开枪决定,都把内心的审判转化为实际的行动,后果将不堪设想。当然,这更应该引起我们的思考:无论是行为暴力,还是舆论审判,是否都合适?

 

  庆安枪击案中,我们在看到视频资料、听到目击者说时,是否还想到了国家对警务人员枪支使用已有相应的规章制度?青岛闯红灯事件中,我们在听到志愿者的连连辩解时,是否想到对于“闯红灯”的处罚惩治,法律也有明确的说法?法律本就是辨明真相、公正审判的工具,将法律问题交给法律,可以避免许多道德“口水战”,让全社会在“真相是什么”“应该怎么判”等问题上看清本质、建立共识。

 

 

  经济社会发展到今天,法治早已成为治国理政的重要遵循,更是人民群众的广泛共识。可是,当社会事件真的发生时,却总有人丢弃、忘记了法治。很多人依旧是习惯性地将法律问题转化为道德问题,带着各自的眼光去审视事件,即便是政府相关部门作出了说明、媒体作出了报道,甚至司法作出了判决,也因为“先入为主”的意识,因为“口水战”的存在,让真相在舆论中始终是个谜。长此下去,社会始终是复杂的,舆论始终是混乱的,各级政府部门即便作出了“正能量”的努力,也始终难以得到一部分人的信任。

 

  依据规定,志愿者是没有执法权的。对于他的行为,我们都在明确地说个“不”。同样的道理为什么就不会运用到庆安枪击案的民警呢?法治,不单单是党和国家的事情,也需要广大百姓的配合。不仅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及时、客观地说明真相回应关切,也需要社会公众始终将法治作为审视是非对错的第一选择。无论真相会是怎样、处罚如何裁定,一个硬杠杠划在那里,请把话语权交由法律评说。我们相信,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最终是完全可以统一的。

 

  《 人民日报 》( 2015年05月20日 17 版)

 

 

来源:新疆律师协会 (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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