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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刘贵祥:我们是最高法院的轻骑兵

发布时间:2015-04-26      来源: 法律读库    点击:

 

编者按
 
3月2日,位于深圳的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审理了第一案,6日离开深圳到东莞展开第一次巡回审判。近日,最高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回答了南方周末记者的提问。
 
“巡回法庭是直接对最高法院司法改革迈出的很重要的一步,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它的标志意义:设巡回法庭,不仅仅是换个地点,而是要在巡回法庭搞实实在在的改革。”
 
深圳的物价这么贵,坦率地说我们现在一分钱的补助都没有,完全拿北京的工资,连最基本的同城同酬都没有。
 
来源于微信公号:法租界(微信号:nfzmfz)首发。原载2015年3月19日《南方周末》。法律读库转发已取得授权。原题《未来法院的样子,我们在探索 对话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

记者 / 刘长 编辑 / 苏永通

 

1
不是为了“巡回”而“巡回”
南方周末:巡回法庭兼具司法便民功能和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等职能,司法便民功能比较好理解,在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方面怎么体现?
 
刘贵祥:巡回法庭的人财物管理都在最高人民法院,从体制机制上减少了与地方法院产生利益勾连的可能性,客观上为破除地方保护提供了可能。巡回法庭作为最高法院的常设派出机构,较之于本部,对巡回区法院的监督指导会更直接、更有针对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在来访接谈方面。通过接访,可以发现巡回区内法院在法律适用、司法理念、司法公开等方面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在尊重司法程序的基础上,通过督办、提出意见等方式向巡回区内法院反映。如果发现巡回区内法院所作的裁判存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问题的,我们可以通过提审、指令再审等方式,对巡回区内法院进行审判监督。
 
最根本的还是要通过办理案件的方式来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为此,要坚持最高法院2008年关于级别管辖的有关规定,同时对跨区域的民商事案件,也就是一方当事人在管辖法院之外的省区的民商事案件,我们考虑在级别管辖上有所变化。比如,降低跨区域案件的级别管辖标准,使巡回法庭能更多地受理案件尤其是二审案件。我们自己审理的案件多了、公正了,就能有效地避免地方保护。
 
当然,我也坚信,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地方党政领导的尊法、守法意识将逐步增强,特别是干预过问案件记录及问责机制的完善,有关地方党政领导出于地方保护干预案件会越来越少。目前,我们已受理、审理的案件,从未有地方党政领导过问、转材料。
 
南方周末: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巡回法庭审理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的规定?巡回法庭将可能审理重大的行政和民商事一审案件?在我们印象中,最高法院一审案件非常罕见。
 
刘贵祥:确实,在历史上,除“四人帮”案等极个别刑事案件外,最高法院还没受理过其他的一审案件。该司法解释之所以规定巡回法庭有权受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行政案件,主要是为了与民诉法、行诉法相衔接,不是说巡回法庭以后要一般性地审理一审案件。
 
当然,既然司法解释这么规定了,也不排除在极特殊情况下由巡回法庭审理一审案件的可能。即便如此,最高法院审理一审案件不会也不应是常态
 
南方周末:巡回法庭在设置时对“巡回”这个问题有没有什么调研和预判?怎样理解“巡回”?
 
刘贵祥:我理解,巡回法庭的“巡回”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第一巡回法庭是最高法院的派出机构,其设立本身就体现了最高法院在粤桂琼三省区的巡回审判,可以减轻当事人到北京打官司的诉累,方便当事人。其次,第一巡回法庭虽设在深圳,但它的审判地点不止是在深圳,审判人员可以到三个省区的各个地方去审案,减少当事人往返深圳的各项成本,体现出便民利民。3月6日我们就去了东莞,在东莞巡回开庭,以后还可能去海南、广西,在高院、中院或基层法院。总之是在最方便当事人的地方开庭,这样,在地方公开开庭也就从过去的个例变成常态,体现“巡回”特色
 
当然,我们不是为了“巡回”而“巡回”,而且,还应正确理解“巡回”的概念。封建社会的“包青天”,出巡办案时,行政、司法权力不分,权力很大,什么事情都可以解决。但在法治社会,法院必须按照管辖范围和法定程序来,不属于法院职权范围内的事、根据法律程序应先由地方法院处理的事,我们就不能管,否则,就是违反了正当程序。当然,人民群众呼唤包青天,是对司法公平公正的期待。我们法官毫无疑义地应像包青天一样清正廉明、刚正不阿,让百姓放心。
 
南方周末:信访的压力当时有没有预料到?很多人担心信访工作会成为巡回法庭的“不能承受之重”。
 
刘贵祥:我们原来估计,信访人数肯定要比巡回区三省区之前去本部信访的多,初步估计是成倍增加,即便如此,从目前情况看,还是远远超过了预估。过去是三个省加起来一年才二千多,挂牌才一个月(中间还有春节放假)就已超过五百,这还是年前的数字了,现在这个数字已达七百。
 
挂牌之初,信访是爆发性的,头几天我们是所有法官、所有法官助理全部扑到信访上去,全员去接访,特殊情况特殊对待。但据我们统计,来访的事项中,约八成不属于巡回法庭的受理范围。我深知,群众对巡回法庭期待高,对于来访即便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也要给他们指条路,告诉他们以后应怎么办,算是普法宣传吧。在这儿,我呼吁大家还是要理性上访、依法信访,不要搞越级访、重复访,甚至无理访,更不要借访生事,扰乱正常的信访和审判秩序,尊法守法人人有责啊。
 
信访压力确实非常大,但不会影响我们对一般案件的正常审理。通过这一个多月来的摸索,我们已经初步摸到了这个区域信访的基本规律和特点,也制定了一套规范和办法,相信以后的运转会越来越顺畅。
 
此外,我们还从其它省高院借调了原做信访的庭长来专门做接访工作,另外,每天有一位主审法官作为信访的带班法官,重点辨识需立案的案件。把有限的司法资源用在巡回法庭应该管、应该接的案件上,让错判的有失公正的案件及时得到监督及纠正。要把主审法官逐渐从接访工作中解放出来,让他们把主要精力放在审案上我们得把有限的时间精力放到处理正当程序中的案件上,这些案件包括我们通过信访渠道发现的应当立案的申诉案件、申请再审案件。
 
2
要把“规矩”延续下去
南方周末:这几年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很受关注,您提出巡回法庭将构建新的职业共同体的关系,具体会怎样?
 
刘贵祥:在筹备时,我们确实认真地考虑了如何为律师行使诉权提供便利。但是第一次开庭进行中,我突然想到:开庭开一整天,要提前给律师准备中午的快餐盒饭,让人家体会到我们对律师职业的尊重,要彰显方便律师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职责的理念,当然律师也要尊重法官,要互相尊重。
 
我们有专门的律师法官会谈室,法官会见律师,要带着助理,必须是两人以上,全程录像录音,以便有个见证。必须开通“前门”,才能堵住“后门”。过去有这样的情况:法官和你律师私下接触,瓜田李下,说不清楚了。现在是,你想找我法官谈,我们开门迎客,但会录音录像跟你谈,也不再走什么歪门邪道。
 
在巡回法庭,找法官打招呼、为案件说情的,我到现在一个还没遇见。现在我们案件也立了几十件了,不是说没案子,但到现在没听到任何人问一句,之所以如此平静,是因为我们做得太透明了,及时地给当事人通知、公告,整个审判过程公开透明,法官们干干净净、清清爽爽地去审理案件,正正当当、名正言顺地去接触当事人或律师。
 
另外,我觉得也跟大家对巡回法庭法官的信心有关系,“起码这些人现在很规矩”,所以,我们如果能够把这种“规矩”延续下去,不出几年,这个信心不就来了吗?“千尺之台,始于垒土”,好的形象需要时间一步一步去积淀、去树立。只要我们坚守职业道德、恪守职业良知,不搞暗箱操作,不搞旁门左道,老百姓会有口碑的,社会认可度会极大提高的。
 
南方周末:周强院长说,“巡回法庭的今天就是最高法院乃至全国法院的明天”,能否理解为,巡回法庭相当于最高法院的自我改革试验田?
 
刘贵祥:对,巡回法庭是改革的产物,同时又是试点,我们把它作为司法改革的试验田,而且是高端改革的试验田。
 
巡回法庭是最高法院对自身进行改革迈出的很重要的一步,我觉得这是它的标志性意义。我们一定要认识到:设这个巡回法庭,不仅仅是换个地点,而是要在巡回法庭搞实实在在的改革。比如,我们实行主审法官负责制,完全取消了院长、庭长对自己未参审案件的审批。在本部,目前还是实行案件审批制,法官合议后还要将结果报副庭长、庭长、副院长批。再如,我们提倡尽可能地当庭宣判,原因有二,一是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负责制,不需要院长、庭长审批,合议庭自己就可以定,当庭宣判就有条件了;二是当庭宣判不仅提高效率,而且减少了干扰机会,各种干预就来不及了。主审法官合议庭负责制,庭审中心功能的发挥,再加上当庭宣判,审判效能也就提高了。
 
按照中央司法改革的精神,法官负责制、法官员额制等这些综合性的改革措施都会在巡回法庭试行。此外,我们还着力构建法官与律师的新型职业关系。因此周强院长说,巡回法庭的今天,就是未来法院的明天,可以说,我们是在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法院模式。
 
3
“轻骑兵”责任大
南方周末:来深圳任职之前,周院长对你有什么特别的交代?
 
刘贵祥:对我的交待就是:不要辜负中央和院党组的重托,管好队伍;积极探索,抓好管理、审好案件,勇于创新,做司法改革的燃灯者,种好司法改革的试验田。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提公信。要用法官的实际行动向社会树立一种清新的、风清气正的形象,赢得社会的信任和认可,以此提高司法的公信力。
 
周院长曾形象地说,巡回法庭人员不多,实行扁平化管理,就像轻骑兵,要有全新的面貌,让社会感觉到中国司法改革的前途和希望。这些话让我觉得期待值很高,同时也感觉到责任重大。面对这种责任,我常常夜不能眠,因为你面临方方面面很具体的事情,时刻都要牢记这些,要在工作中体现出来。
 
南方周末:巡回法庭成立至今,你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什么?
 
刘贵祥:审理案件不是什么问题,因为这本来就是我们熟悉的工作和该办的事,而且目前也没有面临来自外界的办案的干预。
 
刚刚初建,物质保障和后勤保障是我们面临的最大问题。我们精简行政管理人员,实行扁平化管理,目前整个行政管理就6个人,新组建的机构有千头万绪的工作。在很短的时间内开始办公,很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保障。包括基本建设问题:法庭太小,旁听的人多了容纳不下;信访大厅也太小,必须在雨季到来之前,想办法对信访大厅进行扩容,即使先搭棚子,也要把来访人员的遮风挡雨问题解决。当然,法官基本生活设施、履职保障也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要改善法官的生活条件,目前住宿问题在短期内可得到妥善解决。深圳的物价这么贵,坦率地说我们现在一分钱的补助都没有,完全拿北京的工资,连最基本的同城同酬都没有。目前,整个巡回法庭人员用的是最高法院干部的编制和职数,没有增加一个编制和职位
 
两条线作战吧。一方面我本人要投入精力,迅速把法官的保障解决好;除了由我本人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外,我不过问、审核其他法官承办的案件,我的主要任务是抓管理,为法官审判提供服务保障。另一方面,要把我们承担的各种司改事项和案件审理、信访工作抓好,“边治窝治坡边抓生产”吧。
 
南方周末:你预计巡回法庭的案件量会有多大?你个人都在忙什么?
 
刘贵祥:我预计第三季度案件量肯定会远远超过一、二季度,办案压力会集中在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这跟受案周期有一定关系,现在我和法官们预判,每个人的办案数量起码要比在本部时高出一倍。
 
这段时间,我跟大家一样,信访我和几个庭长都跑到一线去,不断在信访人群里了解情况,为的是确保万无一失。什么事情都有一个过程,不敢说都很到位,没一点错误出现,但会以百倍的努力用各种机制把它最小化。在探索过程中,由于经验的问题,难免会出现群众不满意的情况,要坚决发扬“马上就办”精神,有什么问题马上解决。

 

刘贵祥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庭长,二级大法官。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1987年7月起,国家统计局工作。
 
1996年9月进入最高法院,先后担任经济庭、民二庭审判员,后来曾任民四庭庭长、执行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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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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