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案财物应当怎样界定和分类?建立涉案财物跨部门统一管理,又有哪些问题亟待解决?在7月15日召开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建设研讨会上,来自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等单位及高校专家学者就此话题展开深入探讨并形成初步共识。
今年1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建立办案部门与保管部门、办案人员与保管人员相互制约制度和探索建立跨部门的地方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中央政法委、财政部为此联合开展跨部门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平台建设课题研究,多次召集公、检、法、安等有关部门进行调研。
会上,针对现行办案部门自行管理涉案财物外部监督不到位,涉案实物随案移送不规范等问题,专家学者及司法实务界人士认为,分步建立由信息平台和实物平台组成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势在必行。信息平台负责涉案财物的登记、拍照、摄像、存档等网上网下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工作,实物平台负责涉案财物的保管、移送、调用和处置的机构、人员和场所。通过构建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最终实现涉案财物管理的中立化、专业化和透明化,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来自浙江、吉林等六省市财政、政法部门人员介绍了各自改革探索的思考与进展。熊秋红、张建伟、顾永忠、李长坤等专家发表了学术见解。(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