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陈武在自治区检察院呈报的预防南宁海关系统职务犯罪检察建议书上作出批示,要求南宁海关党组对照自治区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一手抓改革开放促发展,一手抓队伍党风廉政建设。
2014年以来,广西自治区检察机关按照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严肃查办发生在海关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他们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在查办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今年5月22日,自治区检察院结合司法办案对发生在南宁海关系统的系列窝案串案特点、发案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向南宁海关提出了检察建议,内容包括:完善南宁海关缉私查私内控制度,细化重点人员和敏感岗位定期轮岗制度,加强对走私线索核查和案件处理的监督,整顿与破除缉私权钱交易“潜规则”,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问责追究,探索违法违纪问题向上级备案报告以及违法违纪案件“一案一通报”制度,加强职务犯罪风险防控与预测预警工作等。并将检察建议书同时呈报自治区政府和中央纪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组。
自治区副主席张晓钦、张秀隆也分别在检察建议书上作出批示。(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