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检察官孟宪君因为对自己办过的一件错案耿耿于怀,于是到最高检举报自己,由此推动了高尚“挪用资金案”的再审。孟宪君在赢得舆论赞誉的同时,也给自己惹了麻烦。就在“宪法日”这一天,当地两级检察院的纪检人员找他约谈,内容是向他核实其向媒体“泄密”的有关情况。北京青年报记者在电话采访孟宪君时了解到,约谈的笔录被要求逐页签字按手印。这不禁让人为老孟捏一把冷汗。
孟宪君这类人,一般被称为“体制内的好人”。当然,这个说法本身有点奇怪,似乎体制内好人很稀缺的样子,实际情况可能并非如此。“体制内的好人”,有时会屈从于体制的官僚主义惯性,但在某些时候却能坚持自己的主张,能够听从良知的召唤。孟宪君就是如此。他在检察官岗位时,不得不屈从压力,服从了“无罪也要起诉”的领导指示,但事后总是为此懊恼,最终走上了自我检举的道路。虽然良知的力量有时比较孱弱,但毕竟没有泯灭,它总有闪耀光彩的时候。在良知闪光的那一刻,外界也便了解到体制内的正能量。
此前,备受瞩目的浙江张氏叔侄案的平反,其实也和“体制内的好人”有关系。检察官张飚在石河子监狱巡视时,得知服刑人员张高平坚称自己和侄子没有犯罪,于是调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发现了疑点。在当地检察机关的支持下,张飚向相关司法机关转交了申诉材料和谈话笔录,由此推动了案件的再审和最终的平反。如果没有张飚在体制内部的努力,张高平叔侄很有可能要走更漫长的鸣冤之路。
同是“体制内的好人”,未必就有同样的好结果。张飚事后被新疆自治区检察院授予个人二等功,但孟宪君却被约谈了。这又是为什么呢?
张飚所发现的冤假错案,并非发生在他就职的司法系统,所以,不仅他个人能够置身事外,他所在的检察机关也无需承担责任。孟宪君就不一样。他虽然是“自我举报”,但他实际上揭开了本地领导公然插手案件办理的盖子。案子虽然发生在八年前,但那位领导可能还在任上,甚至还有可能已经高升。为了继续捂住盖子,或者为了避免承担办理冤假错案的责任,必然会有人要向孟宪君施加压力。
实际上,施加压力的行动早在孟宪君自我举报之后就开始了。他以前办过的案子被重新调查,连他儿子的银行账户也被查。这些小动作的目的,无非是想抓住孟宪君的把柄,迫使他闭嘴。如果放在以前,这样的做法很有可能奏效,孟宪君很可能不得不再次屈从。但毕竟外部大环境已经变了,依法治国的号角吹得很响,纠正冤假错案已经成了各级司法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媒体对孟宪君良心之举的广泛报道也形成了一种保护。如果有人试图在这时候搞打击报复,不仅不会得逞,反而有可能暴露马脚。约谈和指使约谈孟宪君的人,反过来被上级纪检机关约谈,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所以说,在风口浪尖上搞小动作,堪称不明智。
如果淮北市检察机关学习过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他们应该知道,中央对地方领导插手办案是非常反感的。如果学习过习近平关于四中全会决定的说明,应该对他一再引用的培根名言印象深刻。“无罪也要起诉”这样的指示,过去能够成为办案的压力,今后可能就要登记在册,甚至放进案件的卷宗里。把这样的指示当成“秘密”尽力呵护,不仅违背良心,也于法不合,更不符合依法治国的时代精神。至于在宪法日这一天约谈孟宪君,至少是缺乏政治敏感的表现,甚至有点自我抹黑的意味。
宪法日里,最高法院举行了公众开放日活动,张高平叔侄作为公众代表,应邀与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交流座谈。“张氏叔侄冤案”是法院办的吗?是啊!可人家不仅能给平反,还邀请当事人登堂入室。这不是挺能表现反思勇气的吗?我觉得,最高检也完全可以把张飚、孟宪君请去座谈,那样的话,体制内的良心不仅不会被放逐,还会得到激励与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