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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出台“42条意见”:加强对非公经济组织的平等司法保护

发布时间:2015-04-28      来源: 新华网    点击:

 

文| 陈菲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其中明确检察机关将推动建立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支持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制度机制,完善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检察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意见共9个方面42条。意见指出,要推进法治经济建设。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平等司法保护。紧紧围绕国有企业改革重点领域,坚决查办贪污挪用国有资产、借国企经营管理和改革之机牟取私利、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等犯罪,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科研资源管理分配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密切关注政府投资拉动战略的实施,紧紧抓住招标投标、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坚决惩治贪污、挪用、骗取政府投资等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围绕教育、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救灾等重点环节和领域,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

 

意见强调,要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案件。重点查办领导机关中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职务犯罪,重视查办群众深恶痛绝的“小官大贪”案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完善全国检察机关联网的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数据库,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切实把腐败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全面加强预防工作。

 

意见指出,要积极参加法治社会建设。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坚决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遏制刑事犯罪高发态势。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推进全国四级检察机关视频接访系统互联互通,引导和支持当事人依法律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积极参与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

 

意见强调,要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完善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范围、方式、程序,依法规范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提高法律监督质量和效率。认真落实推进严格司法的措施,坚持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健全和落实错案防止、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规则的制度。推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提供坚实保障。

 

意见指出,要加强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建立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建立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制度,建立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纠正制度。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此外,意见还对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管理监督、建设过硬队伍等提出了要求。

 

█ 新华网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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