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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烈士林权民纪念碑

发布时间:2016-04-14      来源: 原创    点击:



位置于
      革命烈士林权民纪念牌坐落于福建省惠安县东岭镇镇政府北面(现福德龙斜对面),建于1957年。1979年8月被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8月,被惠安县人民政府授予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基地。
石碑构造
      花岗岩石结构,碑身作方锥体,高1.2米,连座通高2.9米。坐北朝南。碑身正面竖刻“一九三O年惠安暴动委员会青年部长—林权民烈士纪念牌—一九五七年八月一日立”,其余两面刻烈士的革命斗争事迹。
简介
       林权民(1911年2月14日-1930年10月17日),1911年2月14日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福建省惠安县东岭镇辛地头村人。幼年卖给涂寨乡大坝内村林姓木匠人家为养子。后因不堪地主恶霸的欺压,随养父迁居东岭镇前林村。
      1927年毕业于惠安公学、因其母不幸病逝,为主持家务,其父作主娶东房村刘养为妻。婚后就读集美师范学校,期间结识了一大批革命青年,开始从事革命活动。
      1928年冬,他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9年9月,当选为中共惠安县委委员兼任共青团惠安县委书记。12月县委驻地迁至前林、后洋、周围成为地下革命据点。
      1930年9月16日林权民参与领导惠安暴动。暴动失利后,他继续在惠东一带进行善后工作。
      1930年10月16日,因叛徒出卖,林权民在东房村刘胜法家不幸被捕。10月17日黎明,敌人在前林村对其施以惨绝人寰的酷刑、用磨尖铁丝穿透林权民的耳朵,用剪刀绞剪他的耳朵、皮肉,用盐水浇在他血肉模糊的伤口上,用烧红的铁条烙皮肉,点燃整束香灸进林权民的眼睛,是日傍晚,年仅19岁的林权民惨遭酷刑后在前林村英勇牺牲,其遗体被敌人残忍地砍成6块。

 

缅怀先烈精神,继承先烈遗志
福建省一级达标中学(荷山中学)每年组织学生举行祭扫林权民烈士墓活动

           福建省惠安荷山中学地处惠东滨海东岭镇荷山村,是爱国华侨刘玉水先生于1950年独资创办的。1987年被省人民政府确认为省重点侨校,1994年被省教委确认为二级达标中学,2006年5月顺利通过“省一级达标中学”市级评估验收。
       
      
为缅怀先烈的丰功伟绩,教育学生发扬革命先烈的光荣传统,弘扬民族精神,继承先烈遗志,2016年4月5日荷山中学团委会组织全体少先队员前往东岭开展祭扫林权民烈士墓活动。
 

     全体少先队员从学校南大门出发,前往东岭镇林权民烈士陵园。队员们清扫烈士墓,向烈士敬献花篮、默哀,瞻仰烈士墓,表达了对林权民等烈士的崇高敬意和感激之情。
 

     本次活动由团委会李照池老师主持。少先队员代表张恺婷同学献词,她表达了对烈士崇高的敬意并倡议全体少先队员学习先烈不屈不饶的精神,做好迎接各种困难和挑战的准备,努力学习,奋发图强。校外辅导员刘德南爷爷为全体少先队员讲述了林权民烈士可歌可泣、英勇不屈的革命故事。刘德南爷爷义务为荷山中学学生讲述烈士故事已有二十几年,这种热心公益的情怀也是值得大家赞扬和学习。
 

     活动最后由学校党支部康国金书记进行总结发言,康书记对全体队员提出了殷切的希望,他号召全体队员继承革命烈士遗志和发扬革命烈士的优良精神,努力学好科学文化知识,争做社会和国家有用之才。
 

     全体队员在“荷山—东岭”来回十公里的行进中体验了生活,锻炼了意志。队员们在祭扫活动中,更是深深地感受到了革命胜利取得之不易,并为能生活在当今和平年代而倍感幸福,激发了他们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热情。



(责任编辑:刘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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