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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人员期待职业保障更有力-工作量大收入不高职级受限

发布时间:2016-04-06      来源: 法制网    点击:

    □关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

  

  7时50分准时到办公室,利用上班前一个多小时梳理和准备当天的工作。上午,接待一批又一批当事人,介绍执行进展,召开债权人会议;下午,跑银行、房管部门等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入户了解将查封房产的住户情况。晚8时回到办公室,加一个半小时班。

  对于去年结案613件的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王健而言,这是极其平常的一天。

  在我国,有许许多多像王健一样的司法人员,扎根基层、奉献青春,尽职尽责、守护正义。然而,他们中的很多人,学历高收入却不高,工作努力却难以升职,司法为民却有时不被理解。他们热爱这份职业,也期待能够得到更好的职业保障。

  案件激增身心疲惫

  6年前研究生毕业进入法院时,王健对工作忙碌是有心理准备的,但案件增长速度远超他的预期。2015年,吴江法院收案3.2万余件,是2011年的2.7倍,人均年结案333件。

  王健说:“执行案件不仅数量多了,难度也在加大,有的案件涉及相互担保、联保,被执行人多达二三十人,查控难度大,被执行人抵触情绪高,处理时需要耗费大量精力。”

  吴江法院政治处主任沈根荣告诉记者,吴江法院大部分法官手上的未结案件长期超百件,这迫使法官经常加班加点,不仅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也影响到家庭和谐。“上班像机器人,下班像木头人”,成为法官的真实写照。

  司法人员工作压力之大,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治深有体会。刑事案件办理周期本来就长,而去年渝北检察院人均办案量超过90件,较多的案件加上司法责任制改革带来的压力,导致检察官身心俱惫。

  针对这一情况,很多地方司法机关积极组织郊游、开设健身场所等为干警减负。渝北检察院严格落实法定休假制度,为贡献突出的检察官适时安排专门休假;吴江法院邀请心理专家作讲座,为干警传授积极调适心理压力的方法。

  据统计,去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1952.6万余件。按22万名法官计算,人均约89起,人均办案量并不算多,案多人少矛盾主要在一线城市和一些经济发达地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毕玉谦认为,员额制改革应当将各地案件量作为重要依据,不能一刀切。要积极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强化审前程序、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缓解人案矛盾。

  收入低晋升空间小

  入职6年,王健现在每月拿到手的工资是6000多元。和在苏州干律师、企业法务等工作的大学同学相比,不太拿得出手;与在政府部门任职的大学同学相比,“进步”又没那么快。

  据介绍,一般而言,法官要求硕士以上学历,从书记员干起,历经见习法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40岁左右能担任庭长算是非常拔尖的了。而在基层法院,部分庭长的级别仅是正股,副院长也就是副科、正科。

  沈根荣分析说,相较于其他机关,法院人员较多、部门较少,导致单位人数领导职务相对较少,晋升空间相对狭窄。

  毕玉谦说,在许多国家,法官的收入虽然不及律师,但一般明显高于同等条件下的公务员工资水平。建议全国法院在编法官工资和相应福利待遇由国家统一开支,并适当提高。可以汲取国外的有益做法,形成自下而上、优秀法官向上晋升流动的合理竞争机制。原则上,上一级法院的法官应当具有在下一级法院特定期限的工作经历。

  独立行使司法权力

  法官职业保障还应当包括政治上、身份上的保障,即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非依法定条件、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调离、调换工作或令其提前退休。毕玉谦说:“唯有建立和健全法官的职业保障系统,才能让法官遇权贵不低头、视法律为唯一的上司。”

  近年来,我国司法机关一直在深化改革,努力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渝北检察院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全国17个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形成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办案组织模式,将6大业务条线中的58项案件处理决定权及84项办案程序性内部审批权限授予检察官,基本实现由“三级审批”到“一级审批”。

  吴江法院开展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司法文书从审签制改为签署制,法官自己裁决案件,对案件质量负责。同时建立完善法院办案人员权力清单制度,划清院庭长在非己办理的案件中进行审判管理监督的权力边界,达到该管的必须管起来,不该管的不能管。

  人身威胁现实存在

  去年10月,苏州警方接到吴江法院有爆炸物的报警。武警和消防队员立即赶赴现场,经过数小时排查未发现爆炸物品。经追查发现,这是一起案件败诉方的虚假报警,最终,报案人被依法行政拘留15天。

  这一事件从一个侧面说明,对司法人员的各类威胁,现实存在。

  沈根荣坦言,法官经常被辱骂、诽谤甚至攻击所困扰,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和执行案件中尤为突出。类似情况检察官也常遇到。王治说,甚至在法庭上曾有被告人扬言要弄死检察官。检察官普遍认为,所从事的是高危职业。

  为保护检察官人身安全,渝北检察院主动与法院法警部门沟通,确定需要法警参与出庭的案件范围,一些有较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及可能出现被告人亲属围攻公诉人的案件,指派法警专门护送公诉人员出庭,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对自侦部门办案检察官在侦查过程中遇到被谩骂、围攻或妨碍扰乱正常办案秩序的情况,及时出动法警。

  王健建议严肃处理典型个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让群众明白,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不受侵犯,不敬畏法官就是不敬畏法律。

  沈根荣提出,刑九修正案为保护法官人身安全提供了更多保障。但相关规定较为宽泛,需要进一步细化,“如果能专门立法就更好了”。

  法制网北京4月5日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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