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出台工作方案 细化分解依法治县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11-13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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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中共富源县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富源县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作出了具体要求,是指导新时期、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加快法治富源建设的行动指南。为确保依法治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9月24日县委组织召开的第九次常委会上,与会人员对《关于进一步细化分解<中共富源县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进行了深入讨论,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由各牵头单位在认真研读方案的基础上对职责分工提出修改意见。之后,中共富源县委政法委员会将《关于进一步细化分解<中共富源县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给各牵头单位,要求各牵头单位认真组织研读,并于9月25日在五机关东楼会议室召开了由各牵头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反馈会,提出各自的修改意见。
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办、县政府法制办、县纪委、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大法工委、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发改局、县大明办、县民政局、县政协办、县总工会、县信访局、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共26家单位(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就《工作方案》中涉及本单位(部门)牵头的主要任务项目及分工提出了修改意见。
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细化分解<中共富源县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中将需要由县级有关部门组织贯彻实施的主要任务分为全面推进依法执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司法公正、全面推进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推进社会治理、全面推进监督问责和全面加强组织保障7个大项154个子项,分别由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等部门组织实施。154个子项都有牵头单位及参加单位,属具体改革任务的由主管部门牵头,属跨部门改革任务的由相关部门参加。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部门“一把手”要切实履行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解决问题、亲自督促指导。牵头单位要加大统筹协调,加强跟踪问效,扎实推动有关分工任务的贯彻落实;参加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各单位要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强化沟通协调,形成上下齐抓、内外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把贯彻实施分工任务同推动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开拓奋进、扎实工作,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富源建设新实践。
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司法局 张超
0874-4617365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