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昌乐县公路局根据潍坊济青协调办会议精神及(潍济青协调办[2015]7号、8号)文件精神要求,昌乐段协调小组积极开展工作,经请示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批准,取土场位置选定、取土方数量确定工作及道路交叉设计方案签订工作有效展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
昌乐段取土场选取工作进展比较顺利。
积极与县国土局、规划局对接,经县国土局查证,济青高速公路周边5公里范围内没有可取土的合法用地。确认设计单位中交一公院建议的朱刘镇境内23、24号取土场位置,用地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25号取土场位置,用地属于林带保护区,均禁止取土,无法使用。经县政府批准,确定新取土场位置在省道大沂路56K+900处东侧500米处,所属昌乐县五图街道。该取土场处于丘陵地带,为一般农地区和自然保留地,土质为石渣类,占地面积约250亩,取土量为50万方,距济青高速公路昌乐出口13公里,紧邻大沂路,交通方便。
目前,根据县政府的工作安排,经与县国土局、规划局、五图街道考察论证,取土场选址、数量、亩数已经确定,取土场协议书五图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已经签字,盖公章,随时准备报市协调办。
山东省昌乐县公路局 王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