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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藏:公车改革应以“为公”为主论调

发布时间:2015-09-07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5日,广东省直公车改革取消车辆首场拍卖会在广州举行。经过3个多小时拍卖,103辆公车中除一辆流拍和一辆被撤拍外,其余101辆公车顺利拍出。广东是全国最早一批实行公车改革的省份,此次拍卖也让人们将视线重新投向地方公车改革进程。(人民网,9月6日
《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已于2014年7月印发,然而截至今日,制定出台相关公车改革方案的省份仅有5个。这与年底公车改革要在全国范围基本完成的大政方针背道而驰。而从已完成公车改革省份的具体做法我们也不难得出,公车改革的重点放在了公车拍卖和车补标准上,纠结的是拍卖了几辆公车,制定了啥样的补贴标准。
公车改革目的在于节约行政开支,防止公车私用,提高使用效率,规范公务用车,根本还是在于体现“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理念。笔者认为,公车改革之所以备受关注,不在于开了几场拍卖会,公职人员领取了多少补贴,而在于公车改革的整个过程是否为“公”,而“公”是“公开透明,客观公正”,是防止出现“阻止一场腐败而助生另一场腐败”的现象。
公车改革的“公”,体现在改革要公开透明。要明白公车数量、种类、用途及现状,及时张榜公示,这不但是让社会了解各个机关单位车辆使用情况,便于监督,还在于在公车改革拍卖中让买家能买到货真价实的商品。同时拍卖的过程应监管结合,防止出现徇私舞弊,拍卖所得也要及时入库,杜绝中饱私囊现象。“公开”可能只需少许举动,回报却是群众对公车改革的认可和拥护。
公车改革的“公”,体现在为公利,要客观更要公正。笔者发现,已完成公车改革的五个省份,车补标准都已制定并公布,然而细究就会发现其中端倪,厅局级车补多“顶格”执行是最大“亮点”。诚然,科级以下干部数量庞大是事实,但以此为理由拉低整个科级以下干部的车补标准的解释未免有些牵强,于整个干部队伍来说,单纯的“三六九等”补助方案,稍显脱离实际。为“公”就要体现在为众,牺牲大部分科级以下干部的利益,而满足少数人的做法,不是为公。
同时如文中所述,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在笔者看来虽无可厚非,这些都是为确保群众利益的必要车辆,是为“公”的具体体现。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要防止出现虚报瞒报,改头换面的情况。
为“公”要体现多数人的利益,多省出台的改革方案,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侧重点并不明确,如拍卖资金的流向,车补标准差异等,都让公众质疑颇多,我们不能让为“公”成为阻碍公车改革前进道路的绊脚石,因为以“拍卖为目的,以车补为动力”的公车改革事业不可能取得成功。(文/龙藏)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5/0906/c1001-27548419.html(新闻网址来源)
(作者:兰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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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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