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9月1日起办电话卡需通过读卡器当场核验身份证

发布时间:2015-08-08      来源: 新华网    点击:

 新华网北京8月7日电(记者 赵晓辉)从9月1日起,电信企业在通过各类实体营销渠道销售手机卡时,将要求用户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并当场在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上进行验证。这将为电话实名制增加技术和设备保障。

  记者7日从工信部获悉,为了切实推进电话用户实名制,工信部正在全力组织电信企业,于9月1日前在其实体营销渠道全面配备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截至目前,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已经累计购置和部署了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60万台。

  按照年初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联合印发的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提升身份信息核验能力,从2月1日起,电信企业各类营销渠道为用户办理电话入网手续时,应利用专用移动应用程序、与“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联网比对等有效技术措施,核验用户身份信息。

  在此之后,自9月1日起,电信企业各类实体营销渠道要全面配备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在为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必须通过使用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核验用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并通过系统自动录入用户身份信息。

  当前,距离截止日期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一些地方电信企业在设备配备上已经全部到位。据记者了解,在6月15日上海移动、上海联通全部配备第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核验身份信息后,7月31日,上海电信也关闭了最后一台手机App拍照认证设备。此举表明,上海手机卡销售全面进入了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时代,实名登记与身份核验系统全部对接。

  根据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全面推进未实名老用户补登记,对2013年9月1日前入网的未实名老用户,电信企业要在其办理新业务、更换移动电话卡时依法要求其进行补登记,确保在2015年12月31日前本企业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率达到90%。

 
 


(责任编辑:郑源山)

友情链接: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学会  |   国家信访局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财政部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中国法院网  |   新华访谈网  |   国务院法制办  |   审计署  |   最高人民法院  |   中国法理网  |   司法部  |   公安部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新华网  |   刑事法律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