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以改革导向创新社会智库体制机制-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个

发布时间:2015-07-29      来源: 中国改革论坛网    点击:

 编者: 社会智库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体系的组成部分。加强中国特色社会智库建设,使社会智库更好地服务于党和政府的政策决策,释放其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正能量,重在创新社会智库的体制机制,形成有利于社会智库发展的体制机制与政策环境,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健康发展。

  作为中国民间智库影响力排名第一、唯一跻身 2014年中国智库综合排名前十位的民间智库、被誉为“中国改革智库”的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以改革的办法创新社会智库发展的体制机制,其发展经验引起各方关注。

  周正平

  自1991年11月1日成立以来,中改院坚持“立足海南、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办院宗旨,以改革的办法办院,以改革研究为突出专业特色,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内生动力和活力,以直谏中国改革、服务改革决策为己任,努力探索和实践社会智库发展的新路子。

  建院24年来,中改院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办院:坚持以公益性为导向的企业化管理;坚持实行董事局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实行“小机构、大网络”的运行模式;坚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不断提升国际交流合作的层次和水平。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提出,“社会智库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组成部分”、“实施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规划”。按照《意见》精神,中改院将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好地服务于改革政策决策,为提升国家软实力履行新型社会智库的时代责任。

  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的企业法人治理机制

  社会智库是以公益性为导向、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思想产品和决策咨询服务的非营利性机构。从中改院23年的实践看,社会智库自身发展要坚持以公益性为导向。1992年,中改院进行“事业机构、企业化管理”改革,主动退出财政事业编制,不要财政拨款,注册为非营利性企业法人,由此走上了“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积累,自求发展”之路。

  这一体制有利于相对独立客观地开展改革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党和政府的改革决策。中改院认为,智库的价值源于研究的客观性、前瞻性和专业性,智库不是政策决策的“诠释者”,也不是 “批判者”,而是在客观、前瞻的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设性战略和政策建议的“建设者”和“推动者”。24年来,中改院坚持问题导向的行动研究,向中央有关部门提交改革政策和立法建议报告160余份,撰写改革调研报告488份,公开出版改革研究专编著280余部。有的研究成果直接为中央决策采纳,有的被用作制定政策和法规的重要参考。

  坚持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的企业化管理的体制机制。

  社会智库的发展首先要坚持以公益性为导向。坚持公益导向就是要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这是社会智库存在的价值所在。企业化运作有利于提高社会智库运作效率,用小钱办大事,从而放大公益性。

  中改院将继续坚持把强化公益性作为社会智库建设的根本目标,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始终坚持改革研究的“一个定位”,突出改革研究的专业特色和优势,统筹改革研究、国际交流与合作、改革人才培养、改革研究成果出版、改革信息服务等各项业务发展,努力建设定位明晰、特色鲜明的中国特色新型社会智库。为此,完善企业化管理就是要使公益性主体专心致志地从事以改革研究为主的公益性业务,使市场化主体通过市场化运作为公益性主体提供一定的财力支持。

  坚持完善董事局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从建院之初,中改院就坚持重大事项由董事局把关决策的原则,主动向海南省委、省政府汇报请示,主动接受国家相关部委的业务指导。这一体制创新既确保了改革研究的大方向,又增强了改革研究的相对独立性和客观性。中改院将继续坚持重大改革研究项目、重大发展事项和体制机制创新及时向海南省委、省政府报告请示并提请董事局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挥改革战线老领导、老专家的指导把关作用。

  坚持完善全员岗位聘任制、完善与新型社会智库发展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

  中改院按照“以人为本,创新管理”的基本要求,因事设岗、按岗设人,完善灵活、规范、高效的全员岗位聘用制;构建智库与智库成员个人职业生涯协同发展的长效机制;完善与新型社会智库发展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

  创新“小机构、大网络”的运作机制

  建院24年来,中改院逐步形成了“小机构、大网络”的社会智库运行模式和机制,建立了2000余名来自50多个中央相关部委以及31个省市自治区相关部门、科研机构和重点高校的专家学者组成的“大网络”,其中作为院董事、顾问、学术委员、博士生导师的核心层网络专家有100人左右。这个“大网络”,既能有效整合多方面的智力资源研讨重大改革热点、难点课题;又能够在重大改革研究课题需要时邀请专家加入,加强研究能力,提高研究质量。

  进一步强化院学术委员会的学术指导作用。

  不断优化学术委员会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学术指导作用,根据改革决策需求,把握改革研究的正确方向,确保重大改革研究成果的质量。

  不断创新“小机构、大网络”运行模式。

  中改院实行“小机构、大网络”的体制机制,既避免了过多养人,又形成了囊括一批资深改革研究专家的“大网络”,弥补了人才资源的不足。充分发挥高层次专家网络资源优势的新平台,吸引更多有志于改革研究的中青年专家进入中改院改革研究专家网络。争取用2~3年时间,形成200~300人紧密层网络专家队伍和有3000名左右多领域、多学科、跨专业专家组成的改革交流研讨专家网络。

  拓宽社会智库与各类智库的交流合作机制

  加大与各类智库、相关机构的交流合作,及时获取相关信息,提升研究成果质量。

  扩大与国内重点智库的交流合作网络。

  在加强与国内重点智库联系与交流的同时,重点加强与国内高校智库的联系、交流与合作。依托东北大学研究生院中改院分院,加强与东北大学改革研究方向硕士、博士生培养合作、重大改革课题联合申报、经济新常态下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转型升级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课题研讨等领域的合作;依托吉林大学—中改院经济政策定量研究中心,加强与吉林大学在改革基础理论研究和改革政策实施效果定量评估等领域的合作。

  完善与全国各地各类智库的交流合作网络。

  通过合作举办改革研讨会、实地调研、课题咨询、战略合作等途径,进一步加强与各省(市、自治区)发改委、研究室、社科院、党校、行政学院等机构的联系与交流。

   建立多层次学术交流平台及其运行机制建设

  建立多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吸引专家积极参与,汇聚专家智慧,服务改革决策,在凝聚改革共识中发挥积极作用。

  建立多层次的学术研讨活动平台。

  提升“中国改革国际论坛”影响力。“中国改革国际论坛”是中改院作为改革智库的重要品牌之一,已成功举办79次,在探讨改革重大问题、服务我国改革决策、加强国内外智库交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未来6年,中改院将围绕我国转型改革前沿性重大难点热点课题,每年举办2~3次“中国改革国际论坛”,通过举办论坛汇集专家智慧,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重大改革决策建言献策。

  探索建立“中国改革百人谈”。通过组织改革形势分析会等研讨活动,前瞻性研讨重大改革难点热点课题。

  依托海南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探索建立“中国改革青年论坛”,通过重大课题定向招标吸引汇聚一批有较强研究能力、在全国初露头角的青年学者加入建设改革高端智库需要的专家网络。

  多种形式拓展学术交流渠道。

  在“中国改革论坛网”开设网络专家专栏,把“中国改革论坛网”建成改革研究专家交流的重要平台。通过“中国改革调查问卷”、“咨询课题”等积极吸引专家参与研讨活动。

  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机制,扩大与国外智库的交流合作

  建院24年来,中改院坚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提升国际交流合作的层次和水平,拓展研究的国际视野。中改院的国际合作项目有几个鲜明的特点:首先,执行的国际合作项目均为政府间多边或双边项目;其次,所研究的课题,均不是由国外委托方提出的,而是根据我国不同时期改革的现实需求由中改院自主设定;再次,通过国际交流宣传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就,让世界更好地了解中国。服务于提升国家软实力的战略需求,中改院将坚持把提高国际影响力作为建设高端智库的重要目标,并努力在服务公共外交领域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建立和完善“一带一路”智库联盟及其交流合作机制。

  服务于“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以改革研究交流为重点建立和完善“一带一路”智库联盟及其交流合作机制。利用好已经与南海周边国家重要智库建立的交流合作关系,更好地服务于南海战略决策。

  巩固长期实施的多边双边合作项目。

  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德国国际合作机构的合作项目为重点,巩固中改院长期实施的多边双边合作项目,形成更加稳定的合作关系。加强新兴经济体共同面临的转型升级和改革等重大课题的研究,依托“新兴经济体智库经济政策论坛”,强化与新兴经济体智库的交流合作。

  拓展新的国际合作项目。

  争取多方支持,办好“中欧改革论坛”。积极参与G20智库非正式沟通网络(T20),为2016年我国举办G20峰会提供议程设定前期研究和咨询服务。积极投标国际机构重大课题招标项目。服务大国外交,尽快实现与国际知名智库在经济改革领域合作研究的重大突破。

  强化国际交流合作能力建设。

  提高中改院研究人员参与国际交流的能力,扩大改革智库的国际影响;重视改革智库外语人才培养,加大改革智库成果翻译出版和外文网站建设运行等工作。

  加快建设改革信息采集、分析系统

  以“构建中国改革信息资源数据服务平台,真实记录改革历史,客观反映改革进程,宣传改革开放,促进改革共识,服务全面深化改革需求”为目标,加快建设中国改革信息库。

  加快建设和完善改革信息数据库。

  以“建立功能完备的改革信息采集系统、创建权威的改革信息数据库”为目标,探索与全国体改系统、档案局系统、相关智库、出版机构等建立改革信息库共建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大改革信息收集、整理和电子化入库力度,尽快建成改革信息基础数据库、改革历史专题数据库、改革研究成果数据库、改革成功案例模式数据库构成的改革信息数据库。

  加快建立改革信息分析系统。

  采用大数据、云计算为基础的数据分析处理最新理论和技术,对改革信息进行分门别类的统计分析,延伸建立改革舆情分析系统、专项改革研究成果评估分析系统、专项改革动态分析系统、地方改革动态分析系统等;在拥有大量资料数据和科学分析结论的基础上,形成独创且权威的改革动态分析研究报告。

  加快建立改革信息发布、交流和共享系统。

  强化改革智库向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改革历史信息和动态信息服务的独特职能,在引导改革舆论、凝聚改革共识中发挥独特作用,不断提升“中国改革论坛网”和中国改革信息库网站的影响力,利用微博、微信等公众交流平台形成多渠道的改革信息和改革成果传播体系。

   促进支撑社会智库可持续发展资金来源的多元化

  完善支撑社会智库可持续发展的多种渠道财力保障机制。中改院将继续努力在改革决策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各级政府提供高质量的改革政策研究和咨询服务,使政府购买服务成为支持中改院改革研究重要的经费来源之一。

  不断提升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发挥中改院主管的海南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汇聚社会资源支持改革研究的平台作用,通过积极争取企业捐赠海南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为改革研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创新新型社会智库文化,进一步强化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社会智库要强化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新情况、新问题、新课题不断出现,迫切需要集思广益、吸纳各方智慧,迫切需要社会智库贡献其独立客观的思想和理性务实的行动建议。这要求社会智库自觉地把公益性作为自身的价值追求,自觉融入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中,在国家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智库文化是智库发展的灵魂和内生动力。中改院作为社会智库,24年始终能保持改革研究的激情,始终能在困难挫折面前坚持下来,这种持久的动力来自于“建言改革、竭心尽力”的价值追求和恪守知识分子的时代责任,把社会智库的价值追求自觉地融入国家发展改革大局和民族复兴的大业中。

  站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新起点上,中改院将继续弘扬“刻苦工作的敬业精神、团结协作的集体精神、脚踏实地的务实精神、锲而不舍的创新精神”,把打造这“四种精神”作为新型社会智库文化建设的重大任务,更好地履行建言中国改革的时代责任,为提升国家软实力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系新华社记者)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运行架构与成果

  建言献策

  中改院以"直谏中国改革"为己任。24年来,围绕我国改革进程中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展开研究,向中央有关部门提交改革政策和立法建议报告160余份,发表改革研究论文1700余篇,出版改革研究专编著280余部;率先在全国建言"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建立惠及13亿人的基本公共服务"、"让农民工成为历史"、"以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推进"十二五"改革"、"确立民富优先的改革发展导向"、"消费主导的经济增长"、"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等,有的直接为中央决策采纳,有的被用作制定政策和法规的重要参考。

  改革出版物

  建院24年来,共出版改革研究专编著280余部。《转型抉择》、《市场决定》、《改革红利》、《第二次改革》、《中国人类发展报告2007/08》、《中国改革开放全纪录1978~2012》等产生广泛影响,有的成为中央文件的重要参阅件;有的成为一些国家部委、省市政府指定学习读物;有的被国务院新闻办购送国外驻华使馆;有的入选多次参加国际书展;有的被翻译为英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俄语、日语等多语种出版并向全球发行。多部图书被评为全国年度优秀畅销书。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郑源山)

友情链接: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学会  |   国家信访局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财政部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中国法院网  |   新华访谈网  |   国务院法制办  |   审计署  |   最高人民法院  |   中国法理网  |   司法部  |   公安部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新华网  |   刑事法律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