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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踩踏事故小学校长放弃上诉:这是在赎罪

发布时间:2015-06-21      来源: 北大法律信息网    点击:

昆明明通小学6死35伤踩踏事故,盘龙法院一审宣判后,作为小学原校长的李岚,因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宣判后,李岚明确表示:是否上诉,她还在进一步考虑中。模棱两可的表态,让案件增添了几分神秘。前日,是李岚上诉的最后期限,辩护律师李春光会见李岚后,她做出了放弃上诉权利的表态。从犹豫到接受,李岚是如何考虑的?她为何放弃了上诉的机会?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她状态怎么样?昨日,本报记者通过有关渠道,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了一些内幕。

    选择 第一次讯问就提出要请律师

    事故发生后,李岚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当晚,民警就对李岚进行了讯问。第一份笔录显示,当民警告知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后,她的第一反应是:要请律师为自己辩护。

    李岚最终敲定的辩护律师,是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的李春光。据知情人透露,之所以选择李春光,一方面是考虑到他是西南林业大学的副教授,熟悉教育行业,对教育工作非常熟悉,对教育工作者的很多经历能感同身受,更能表达自己的心声。另一方面原因是,李岚认为,李春光是业内的知名律师,在法律业务上能力上能够让人心服口服。

    李春光说,接到李岚的委托后,他感到压力很大。毕竟这是一个大案,一边要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一边要应对案件引发的各种后续问题。一直到开庭,他都在忐忑中度过。

    李春光透露,明通小学踩踏案公开开庭后,从庭审中的情况看,效果很好,也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不仅自己的辩护得到了当事人李岚及其家人的信服,自己的观点也在公众中产生了很大的共鸣。特别是对案后启示的表达,也引起了社会各个层面的反思和警示,这比案件本身更重要。

    纠结 认为一审对自己的量刑过重

    担任李岚的辩护人后,李春光通过查询大量卷宗,发现了案件背后存在的许多问题。比如说学校大班托管的行政职责问题、职工宿舍楼改变用途问题的知情问题、还有学校管理中落实责任的问题等等,这些都让李春光感到非常棘手。为核实细节,他多次奔走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调查取证。

    与此同时,面对民警的讯问,李岚也是心如刀绞。从厚厚的笔录中可以看出,李岚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责,她也感到深深的自责和忏悔。

    盘龙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后,李岚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分管后勤和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杨霖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作为有直接责任的体育老师李鹏程,也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法官到看守所宣判后,除了李鹏程当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外,李岚和副校长杨霖表示是否上诉还需要考虑。

    李春光说,一审宣判后他会见李岚时,针对是否上诉的问题征求了她的意见。在看守所的那些天,李岚明显憔悴了许多。她说,一审判决中对她的量刑还是过重了,这超出了她的预料。但不管怎么样,法律对她作出了应有的惩处,宣判之后感到轻松了许多,也让一直压在自己心中的大石头放下了。用她的话说:“这是在赎罪。”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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