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五大招聘网站、369家企业被联合举报“就业性别歧视”

发布时间:2015-04-25      来源: 新华网浙江频道2月12日电    点击:

 

 

新华网浙江频道2月12日电(记者俞菀)12日,浙江就业性别歧视胜诉第一案当事人小郭联合多位志愿者,集中寄出369封举报信。将智联招聘、58同城招聘、赶集网招聘、中华英才网、前程无忧五大招聘网站,以及发布就业性别歧视信息的369家企业,举报到了其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者们表示,希望通过这样大规模的行动,引起有关部门和公众的注意,推动规范就业性别歧视的政策、法律尽快落实,助力改变招聘市场女性就业歧视乱象。

2014年11月,时为应届毕业生的小郭在应聘杭州新东方烹饪学校职位时,多次因其“限招男性”的招聘条件被拒。随后她提起了诉讼。法院最终判决,新东方烹饪学校相关行为属于就业性别歧视,侵犯了小郭的平等就业权,应向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小郭坦言,在对新东方烹饪学校提起诉讼的那一刻起,便已意识到自己在推进就业平等的道路上不会停止。“这个案件对我的生活产生了极大的改变,媒体的关注与报道使得许多关注性别平等和女性权益的小伙伴开始联系我,我拥有了许多拥有同样信念的朋友。不少法律人士、公益机构也对我进行了专业援助。”

在小郭等志愿者看来,为女性提供平等的就业环境,光有投诉咨询热线还远远不够。当前,招聘网站上存在的就业性别歧视信息相当严重,或许只有集中举报,才有望形成声势、促成改变。

“在几大知名招聘网站输入‘男性优先’、‘限男性’等内容时,会出现无数条招聘信息。”小郭说,企业明目张胆地发布针对女性的就业歧视信息,而网站作为中间机构也存在审核不到位,客观上纵容了这种歧视现象。

于是,在咨询了法律人士后,小郭与其他志愿者开始收集五大招聘网站上发布的带有性别歧视的招聘信息,并结合有关法律条文,向网站所属的人社局进行集中举报,而涉嫌发布就业性别歧视招聘信息的源头——369家用人单位,同样也以信件的形式被举报。

根据我国《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七十四条等规定,招聘平台发布有性别歧视的信息属于违法行为,应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惩罚。长期关注和研究就业歧视的律师许英表示,目前,我国对于职业中介机构的规范还远远不够。劳动监察部门应该加大监管力度,杜绝发布含有性别歧视的招聘公告。

据悉,2012年,曾有女性求职者对智联招聘进行过就业性别歧视举报。此后,招聘网站上有关就业性别歧视的相关信息,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在输入“仅限男性”等含有性别歧视的词语时,会弹出提示:“强烈建议您不使用任何有性别歧视的词语”。

然而,这个转变所维持的时间并不长。“希望这一次,我们对就业平等的呼吁,能更受重视。”志愿者张累累说。(完)



(责任编辑:郑源山)

友情链接: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学会  |   国家信访局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财政部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中国法院网  |   新华访谈网  |   国务院法制办  |   审计署  |   最高人民法院  |   中国法理网  |   司法部  |   公安部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新华网  |   刑事法律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