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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通过 网购食品纳入监管

发布时间:2015-04-24      来源: 央视网    点击:

 

 
“史上最严”食安法10月1日施行 网购食品纳入监管截图

“史上最严”食安法10月1日施行 网购食品纳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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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今天(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新版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条,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都有哪些主要修改呢?

禁止剧毒高毒农药用于果蔬茶叶

在农药管理上,新版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运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增加了: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的规定。体现了我国对剧毒、高毒农药严厉监管的决心。

保健食品标签不得涉防病治疗功能

针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宣传中存在的问题,新版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婴幼儿食品安全问题成为食品安全领域的焦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法律特别强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

如今网购已成为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1.85万亿元,其中网络食品交易324亿元,保健食品约40亿元。但网购回来的食品有问题该怎么办? 新版食品安全法将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并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按规定标示

对于同样广受关注的转基因食品,新版食品安全法增加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示。同时规定,未按规定进行标示的,没收违法所得和生产工具、设备、原料等,最高可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食品安全,国外有何高招

日本:食品“身世”可查。日本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要求近乎苛刻,食品只有通过“重重关卡”才能登上百姓的餐桌。日本积累几十年经验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公共食品安全管理系统。比如,“食品溯源制度”就是日本政府目前正在大力推广的一项食品安全管理新制度,目的是利用当今发达的信息技术,对每一件产品建立生产、加工、流通所有环节的“履历”,将其产地、农药使用情况等通过电子信息进行记录。一旦出现问题,通过记录就能够迅速找到原因。

德国:按条码“监控”鸡蛋。德国人向来以谨慎严谨著称,安全意识非常强,对于食品安全更是到了一丝不苟的地步。迄今,德国关于食品安全的各种法律法规多达200多个。拿小小的鸡蛋来说,为确保安全,每个鸡蛋上都有编号。一个鸡蛋拿在手上,看壳上的不同标码就知道它来自哪国、哪地和哪个饲养场。

美国:检查官“蹲点”食品厂。在美国,肉制品检验过程中,如果发现原料有问题,就会追查到屠宰场。不过,屠宰场也有政府派驻的检查官“驻扎”把关。通常,送到食品加工厂的肉类要经过检查官检验,包装盒子上都贴有检查官签发的合格证。从加工厂出去的食品也要经过类似程序。食品进入超市,继续接受食品管理部门的检查。食品和药品管理局还会有检查官来抽查,“双管齐下”。政府规定驻厂检查官必须每6个月换一次,不许接受礼品等,如发现有违规情况立即解职。(腾讯新闻综合解放日报、证券时报网等报道)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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