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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登记制已实施一月:法院立案数量普遍增长

发布时间:2015-06-05      来源: 中国网    点击:

从今年5月1日起,北京市各级法院开始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如今立案登记制已实施一月有余,北青报记者从北京多家法院获悉,在实施立案登记制的这一个月时间里,法院的立案数量普遍增长,其中民告官案件大幅增长。

法院立案数量增长明显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今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4月15日印发该意见,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根据规定,《意见》于今年5月1日起全面施行。

北青报记者近日从北京多家法院获悉,推行立案登记的一个月时间里,法院的立案数量普遍大幅增长。

根据四中院的统计,从5月4日至5月31日,四中院累计立案171件,日均立案8.55件。对比立案登记制实施前后的立案数据,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四中院日均立案案件数比实施前增加了2.41件,增长幅度为39.25%。

根据怀柔法院的数据,今年5月该院受理各类案件1180件,比去年同期上升37.8%,其中民事案件821件,执行案件333件,行政案件26件。“从数据看,怀柔法院收案有小幅增长,增长明显的是行政案件、执行案件。”怀柔法院法官说。

北青报记者从顺义法院获悉,今年5月份,顺义法院共立案2678件,而去年这个时间,法院的立案数量是2000件,据顺义法院法官估计,现在立案登记制才实施一个月,随着实施时间的增加,立案数量还会有大量增长。“现在案件受理量比以前确实多了,相应地我们的工作量也比以前多了。”

民告官案件大幅增长

值得注意的是,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中,立案登记被直接写进了法条,一些律师学者估计,立案登记制度的实施,或许会使“民告官”案件出现“井喷”现象。北京多家法院的数据也佐证了这一点。

以四中院为例,四中院是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法院和本市首批整建制综合改革试点法院。从5月4日至5月31日,四中院累计行政立案134件,日均立案6.7件。“立案登记制实施后行政案件增幅明显,立案登记制实施前行政案件日均立案3.98件,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日均立案6.7件,增长幅度为68.34%。”四中院法官说。

而根据怀柔法院的统计,在立案登记制实施的这一个月里,该院行政案件立案26件,而去年此时,这一数量是2件。

对于“民告官”案件大幅增长的原因,据四中院法官分析,一方面是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对起诉证据的证明标准降低,另一方面是存疑立案使得案件数量有所增长,“还有就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原先由各区县法院办理的以区县政府名义办理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案件转由我院立案审理,也进一步造成我院行政立案数量的增加。”

而据一直在关注立案登记改革的学者分析,“民告官”案件的大幅增长是他意料之中的事情,“现在整个的社会法治环境、法治理念都在进一步完善,老百姓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在不断上升;此外,目前推进的司法改革在努力拓宽老百姓维权的渠道,打通老百姓维权的障碍,畅通‘民告官’的入口。”

要求合葬也去法院立案登记

北青报记者从北京多家法院获悉,在推行立案登记制的这一个月时间里,他们发现部分当事人对立案登记制仍存在误解,不少当事人认为立案登记就是简单的登记手续,无需任何立案审查,即可立案。

实际上,无论是此前的立案审查制度,还是目前的立案登记制度,两者在立案前都需要进行审查。两者不同的是,立案审查对实体方面审查得比较多,立案登记制则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审查。

据顺义法院法官介绍,一些当事人的案件之前没法受理,推行立案登记制之后,这些当事人觉得能立上了,就又来到法院,所以法院现在也收了一些奇怪的案子,比如要求合葬的、办户口的,这其中有些案件并不属于法院管,但因为立案等机制的推行,这些案子还是要立,“对于实在没法立的案子,我们会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如果当事人强烈坚持要立,我们会先收下,首先保证他们诉讼的权利。”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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