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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一线|屈子祠法庭 “解”民生之多艰

发布时间:2015-05-19      来源: 湖南高院    点击:

文章作者 曾妍 常 研 黎新德

屈子祠法庭法官来到田间地头回访当事人。黎新德 摄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这句话充分抒发了古代爱国诗人屈原的爱民之情浓,忧民之心切。

现如今,与屈子祠比邻而居的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屈子祠人民法庭秉承着屈原之志,在一方土地上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2014年至今,屈子祠法庭共办案354件,审限内结案率100%,无一被改判,被评为岳阳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优秀法庭、汨罗市政法系统红旗单位。

 

巡回审判到您家

今年75岁的周大爷,电话打到屈子祠法庭说邻村的老杨欠他本金4000元,利息16000元,要法庭帮他收回。而被告老杨,也已近耄耋之年。

老大爷们的这场官司,要追溯到1998年。时间跨度这么长,老杨行动又不便,庭长王树理决定到老杨家去开庭,并邀请了村委袁支书参加。

当周大爷赶到老杨家,两个老人冷冷对望一眼,没有打招呼。

据老杨介绍,两个老人是几十年的朋友。在困难时期,两人相互扶持,亲密无间。1998年移民建镇时,老杨因家里建屋找周大爷借了2000元,并约定了利息,因家庭经济困难,前几年只付了利息。后来,老杨又重新打了张2000元的借条,但老借条未收回。2003年,周大爷拿着两张借条找他还4000元,还要求承担利息。

“我们小时候经常去屈子祠玩,我敢当着屈大夫的面发誓,我绝对只借了2000元。”说到这,老杨的脸都涨得通红。

“周大爷,您也回忆一下,当时是什么情况?”王树理“安排”激动的老杨去给支书倒茶,趁机询问周大爷的意见。这时,袁支书也起了身去泡茶,并一路和老杨嘀咕着。

“我记性不太好,找周大爷讨钱的事情,都是我大仔负责的。”周大爷建议找周大问问。“我其实也不信老杨会赖账。”说话的同时,周大爷的眼睛一直跟随着老杨忙里忙外,似乎回想起了兄弟俩肝胆相照的那段日子。

“有门。”看到周大爷如此神情,王树理觉得案子调解有望。

一个小时后,周大赶到。可他也说不上来两张欠条是怎么回事。一时间,老大爷们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眼看着刚刚培养出来的“忆往昔”情感就要被破坏,王树理赶忙压了压众人,开口分析了法律关系:“按照法律规定,两张欠条都在,签名也没有问题,均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但是,”王树理突然话锋一转,“几十年的兄弟情谊,大家更要掂量掂量。”

此时,袁支书笑着插话了:“其实都是好兄弟,这事可能有些误会,相互怄了气。今天,我和王庭长当个和事佬,双方就此转个弯。”

“怄了十几年的气,该消啦……”王树理也一个劲地劝着。

“那借了2000块钱总是事实吧。”周大爷的口气缓和下来。

听周大爷这么说,老杨的态度也转变了:“下个星期一定送上门。”

“好,我来担保。”袁支书立马拍板。

事后,王树理说:“和老袁一起调解了多起案子,我们之间形成了默契。”

在其他村子里,法庭都“安插”了不少资历深的调解员。他们经常和法官一道走门串户开庭审案。

 

“新官”当然理旧事

“真的没有想到,10年前的老案子,法官们也理,我很满意!”领到赔偿款的李某感激不已。

“我已经差不多十年没有回老家了。这里新建了审判庭,法官也换了,变化真大。”李某说,“虽然换了法官,但法官的热情一点都没有变。”

李某的父亲2005年在汨罗市大荆镇发生交通事故身亡。法院判决下达以后,肇事方田某因经济困难只支付了部分赔偿款。

“当时想着没有多大赔偿希望,我就到外地打工去了。”想起父亲,李某带着一丝忧伤,“这次回来看到这栋新审判庭,我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再次申请执行。不晓得法庭是不是还肯替我操心。”

“您的判决书盖的是法院的章子。这不是哪一个法官的事,是法院的事。您放心,没有不理的道理!”法官廖寒军一脸微笑,顿时将李某的顾虑打消了一大半。

“相关材料没有问题,就是田某以前留的电话号码已经停机了。”安顿好李某,廖寒军骑上一台破旧的摩托车立即赶往田某所在的牛栏湖村打听情况。

3个小时后,廖寒军匆匆赶回,一脸的疲倦。

“我已经联系上了对方,他们下午过来。”还没顾上喝口茶,廖寒军就先找到等得着急了的李某,让他安心等待。

14时14分,田某和妻子来到法庭。“近几年,我到处在打听李某的消息,想把这事给了结,可惜一直联系不上。这次幸亏廖法官找到我,不然我会愧疚一辈子。”田某说,牛栏湖村距离法庭有20多公里,路不好走,而廖法官却愣是骑着那台哐啷作响的摩托车来到村里打听自己的近况,并在自己家门口耐心等待了2个小时,直到我们回家。

最终,这件案子在廖寒军的主持下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就得认真为当事人办事。自己多跑几趟腿,当事人就少走几步路。”廖寒军说。

 

关注民生暖民心

“这次多亏王庭长他们,我今后的日子就好安排多了。”老刘逢人就讲,满脸欣慰。

老刘已年过花甲,给一个包工头打工十几年了,前不久,在工作时意外受伤,房东和包工头仅支付了医疗费。

老人家境摆在眼前:儿子得病尚未康复,丧失劳动能力,仅凭他一双手挣钱养家,这个家实在支撑不下去了。按照便民联系卡上的电话,老刘电话打到法庭咨询。

上门立案,减免诉讼费,通知开庭,立即调解,对这类关切民生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案子,法庭启动了“绿色通道”。

房东来了,却坚决不认账:“我的房子外包时就跟包工头约定好了,按平方面积计算工价,完工款净,对工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概不负责。”

“原告系因中午喝酒太多,导致坠楼受伤,在施工前也已告知注意安全事项,工程设施又没有问题,此次责任老刘自己承担。”包工头也寸步不让。

“这场官司只怕是打不赢了。”庭审后,老刘犯起了嘀咕。

可王树理却摆开了调解的架子,“承包人没有合法资质,房东没有严格审查,所以,对这起事故,你们双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再说,新房子建起来也要图个喜庆。何况一个老人打工不容易,能给予他帮助的尽量给予。”王树理情、理、法三管齐下,几个被告慢慢改变了态度。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房东及包工头赔偿老刘损失30000元,当场兑现。“在调解过程中,除了要阐明其中的法律关系,还要把握分寸,考虑当事人情绪,这样,案子就好办多了。”事后,王树理讲起了他的调解经。

【干警感言】

■杨中书——

基层人民法庭是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是人民法院直接面向社会服务群众的窗口,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基。在法庭里,事情几乎都是芝麻绿豆大,但是,事情虽小,却事事牵动人心,件件关乎百姓 。因此,我们必须做到“真心、诚心、公心”,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李雪雄——

我是一名书记员。这几年,我跟着法官们下村组办案,走遍了屈子祠镇的每一个角落。我觉得干法庭工作没有巧,就得多走近老百姓,学会换位思考。将心比心,以心换心,老百姓才会服气。

文章刊载于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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