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有5个法院承担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动员会议的决策部署,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议,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召集了人大、法院、司法厅、公安厅、财政厅等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涉及的有关部门,组织召开了这次协调会议。
会议研究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的分工协作工作,确定了各相关部门的任务要求、完成时限及操作方法等,着重解决人民陪审员从公安部门户籍或常住居民信息库中完成随机抽选,及司法行政机关如何参与审核、选任、培训、退出和惩戒等问题,以便保证试点工作如期展开。
会议强调,全省各相关责任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从有利于改革试点的角度去考虑每一项改革措施,坚决克服部门本位主义的倾向,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做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的推动工作。 (记者 唐凤伟 通讯员 王 彦)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