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 陈颖婷 王治国
正值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区,广东、天津、福建3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即将挂牌之际,今天(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自贸区司法保障研究基地”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揭牌,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四地法官代表齐聚浦东,共话“人民法院为自贸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经验心得。
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四庭庭长罗东川,上海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盛勇强,天津高院副院长王红卫,福建高院副院长夏先鹏,天津高院党组成员、滨海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春香,《人民法院报》副总编辑谢圣华;中国国际经济法研究会会长、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沈四宝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自贸区法律研究院院长刘晓红教授,上海市法学会自贸区法制研究会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郑少华教授;以及上海自贸区管委会政策法规研究室、浦东新区政府法制办、上海海关法规处、工商自贸试验区分局的相关负责同志也出席了当天的会议。揭牌仪式由浦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斌主持。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自贸区司法保障研究基地”在浦东新区法院揭牌
研究基地为沪粤津闽
四地法院交流“搭台”
会上,最高法院审委会委员、民四庭庭长罗东川与上海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盛勇强共同为“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自贸区司法保障研究基地”揭牌。
据介绍,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以来,上海三级法院紧紧围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工作重心,紧密结合司法改革任务,大胆探索创新,在完善司法政策、加强审判机构和审判组织建设、健全审判工作机制、拓展司法职能、加强队伍建设5个方面积极开展服务保障,已形成16项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经验。
如今,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区,粤津闽自贸区挂牌在即,这必将对相应的法治环境和司法服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如何主动适应与高效应对,成为四地法院共同面临的课题。
盛勇强在讲话中指出,在这一背景下,最高法院民四庭在浦东法院设立自贸区司法保障研究基地,为法院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改革建设,播下了希望的种子,将为全国法院加强自贸试验区适法难题交流与研究应对、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司法保障经验提供良好的窗口与平台。
罗东川说,作为中国首个专门为自贸试验区设立的法庭,自贸区法庭大胆创新、先行先试,为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自贸区司法保障研究基地成立后,将在畅通信息传送管道、跟踪分析涉自贸区重点领域案件、指导疑难案件审判、促进区内法制完善、总结可复制可推广保障经验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还将作为桥梁纽带,为自贸试验区相关法院搭建交流学习平台,更好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
“可复制、可推广”
司法保障经验成效显著
揭牌仪式后,来自最高法院民四庭,以及广东、天津、福建、上海四家高级法院、四家中级法院、九家基层法院的院、庭领导和法官代表及专家学者50余人座谈。大家围绕《人民法院为自贸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讨论稿)》展开热烈讨论,为自贸试验区司法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献计献策。
据介绍,自2013年11月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至今,浦东法院共受理涉自贸试验区案件1897件;其中自贸区法庭受理案件564件,已结案451件。2014年11月25日,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自由贸易区法庭调研时,对法庭积极探索落实法官办案责任制、加强涉外司法服务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座谈会上,浦东法院院长张斌介绍了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经验。他说,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后,浦东法院成立了自贸区法庭并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依法妥善审理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积极探索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开通自贸区法庭中英文双语互联网站,及时预警自贸区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风险,为上海自贸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并探索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保障经验。
“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在交流环节,浦东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晓镍说:“一是以‘专业、多元、灵活’为目标,积极探索符合自贸区案件特点的纠纷解决机制;二是以‘权责清晰、结构合理、运行高效’为目标,积极探索符合司法改革要求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三、以‘规范、公开、可预期’为目标,积极探索符合自贸区市场主体需求的司法公开和诉讼便利化机制;四是以‘常态、有效、顺畅’为目标,积极探索符合自贸区法治环境营造的司法延伸机制。”
去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将上海自贸试验区范围扩展至120.72平方公里,覆盖范围扩至陆家嘴、张江和金桥地区。记者从会上获悉,在此背景下,自贸区法庭的受案范围将适时作出相应调整。浦东法院将继续坚持做好重点领域案件的专项跟踪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类案审判规则,对自贸区典型交易方式作出司法评价,为市场主体经营活动提供成案指引,发挥司法对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维护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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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