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新网
作者:左卫明
随着员额制改革的推进,法院院长要不要亲自审判再次成为焦点。一位教授在中国法学会举办的研讨会上直言,“最近让院长坐到审判席亲自办案,一看就不会审,有的连基本法律都不懂。”在中国,院长一直是游离于官员与法官之间的角色,也因此受到不少质疑。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左卫民带领课题组,调研了多个省份的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完成《中国法院院长角色的实证研究》等研究成果。左卫民的研究描绘了中国法院院长运作的实际逻辑。
作为职业共同体的一员,法律家是院长的重要标识之一。对内,无论是对审判工作进行宏观管理,还是司法行政事务,院长也是管理家。对外,不仅要与党委、人大、政协、政府等汇报沟通,也要与公众、企业、媒体等打交道,院长也是政治家。
左卫民调研发现,与西方欧美等国家的院长相比,中国法院院长会将更多的精力投入管理事务,处理不同机构和组织间的关系,管理家和政治家角色强调更多,而法律家角色则较少。西方都呈现法律家——管理家——政治家的演变体系,中国大致呈现出管理家——政治家——法律家的角色体系。
针对公众和律师的调查问卷也体现了上述特点,受访者反复提及的是院长扮演管理和沟通协调的能力,比如对某两市273名律师的问卷显示,这一比例高达72.5%。
管理家
调研发现,在当代中国法院院长的多元角色期待中,管理家处于核心地位。作为管理家的活动大致包括审判管理和司法政务管理两大场域。
司法政务管理主要涉及法院组织内部人财物等资源的配置,以及为维护法院组织利益与法官个人利益而进行的对外协调工作。值得一提的是,律师、公众以及法官等受访者对院长能否用好人十分看重。
院长是管家,内部管理不单是规则,也掺杂着各种“人情世故”。一位庭长说,法院内部一个萝卜一个坑,你动一个位置的人,相应的几个位置可能就都要动才行,不然就搞不好。法院里的同事还是有个相互处关系的问题,也是院长的重要工作,比如,竞争上岗后被淘汰的人,双选后落选的人,原部门他自己也不好意思回去,但各个部门都不要,你把这些人往哪里放?有些部门都不愿意去,但工作还是必须有人做,你又把谁安排去? 这些都需要院长出面做工作,把事情摆平但又不能做得太绝,否则要影响内部的稳定这些都考验院长的拿捏手艺。
怎样调动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调研时一位中院领导说:讲大道理,虚的,作用不大;要实在的,那就是奖惩要分明,工作业绩如何评估,津贴奖金怎么发放,要让大家努力工作一年有个盼头;晋升依据怎么定,让年轻人有奔头,让有才能的人能突出出来,整个队伍才有动力;案子出了问题怎么负责,责任如何划分;做得多的和做得少的在待遇上如何区别,等等。方案最终是院长拿主意。院长也担心,处理不好也涉及法官们对院长的评价,甚至考核。
对外方面,为法院和法官争取利益占据院长大部分时间,一位基层法院的庭长称,我们院长80%的时间都是在处理这些事情。
院长亲自出面往往是官场实际运行规则之一。上述基层法院庭长表示,很多事情必须院长亲自出马,你要是派副院长去的话,人家理都不理你,正院长面子大,人家只认你正职的。
左卫民调研也发现一些例子,比如,某中院前任院长就因为票子问题解决不好,导致该院办案经费不足,甚至因拖欠电费而被供电局拉闸限电多次。
一位中院政治部主任感叹,协调能力行不行,和政府机构的关系沟通得好不好,说白了就是要不要得到钱。全院的经费装备干警的福利那些东西都要用钱,解决得到实际问题才是关键!你懂法律又怎样,会审案子又如何,首先经费保障不了的话,法院就没法正常运作,其它工作就都是无根之水。
左卫民分析,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中国长期以来由行政官员出任法院院长的现实合理性,应对这套规则,行政机关出身的领导显得更为得心应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