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当严以律己 守住纪律“底线”
发布时间:2015-10-28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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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外发布。中纪委推出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以具体案例为切入点解读条例内容。在昨天的案例中,中纪委点名交通运输部某拟提拔的局级干部瞒报配偶167万元基金,因此被取消考察对象资格。(人民网 10月27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条例》发布以后,中纪委推出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以具体案例为切入点解读条例内容。同时指出,有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目无组织纪律,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处理一些应该由中央和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
笔者认为,《条例》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党委(党组)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文/邹全)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