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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纪,这三篇文章为啥被高层赞“写得好”

发布时间:2015-10-24      来源: 人民日报评论    点击:

 

党报评论君推荐
 

 

10月21日,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媒体称之为“中央最严党纪”,舆论也格外关注“加了什么”“减了什么”“突出什么”“修订什么”等一系列变化,这是每一名党员衡量自身行为的一把标尺。

 

怎么理解这“两项法规”呢?《人民日报》就连续三天刊发了系列评论员文章,深入论述“把党纪党规的笼子扎得更紧”这一重大问题。正如一位高层领导对该系列评论的权威评价:写得好!他每篇都看,要求纪委干部认真学习,这是“党中央的声音”。

 

宏观来看,文章回答了三个问题。第一,什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第二,如何准确理解党纪与国法的关系;第三,治党怎样坚持“依规”与“以德”相结合。

 

微观来看,文章阐明了八大问题。1、党要团结统一,一靠理想,二靠纪律;2、六大纪律中,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首要的;3、执行“两项法规”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4、正确认识查处贪腐的治标功能与严肃党纪的治本之策;5、“减法”突出党纪严于国法,“加法”让道德和纪律要求的标准更高;6、靠法律惩治贪渎腐败的极少数,靠党纪管住党员干部的大多数;7、“思想建党”+“制度治党”,既有历史传统又有现实针对;8、从严治党,道德感召力和纪律约束力都不能少,制度要运行在思想认同的轨道上。

 

那么,这三篇文章如何具体阐述的、为何能得到高度肯定,请详读下面原文。

 

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一论把党纪党规的笼子扎得更紧

 

本报评论员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实现党的团结统一,一靠理想,二靠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党的十八大以来,从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到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从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到强化巡视监督,管党治党、正风肃纪的一系列组合拳,直面“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就是不断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修订后的准则,作为面向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修订后的条例,作为党组织和党员在纪律方面的“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准则和条例体现了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既是为全体党员制定的行为规范,也是向全国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

  “木有本而枝茂,水有源而流长”。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执行这两项法规,既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又严明党的纪律戒尺,就是要把党章的权威树起来、立起来,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

  “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现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切实可行。新修订的条例,将纪律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其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的、管总的。大量案例表明,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说到底都是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因此,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就要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通过抓住这个纲,把严肃其他纪律带起来。

  如果说,查处腐败案件只是治标,那么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就是治本。纪律靠执行,规矩靠遵从。准则和条例要发挥“治本功能”,关键要在贯彻执行上下功夫。党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真正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严守党纪党规作为对党忠诚的重要检验,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我们就一定能把党锻造为更加坚强的领导核心,凝聚起万众一心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磅礴之力。

 

 

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

——二论把党纪党规的笼子扎得更紧

 

本报评论员

 

  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国因法而治,党因规而强。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是管党治党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执行八项规定打开作风建设的切入口,强化落实党委纪委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惩治威慑和建章立制两手抓,不断将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管党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新的经验。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既做“减法”,大刀阔斧砍掉与法律重复的内容,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鲜明特色;又做“加法”,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树立了高标准、标定了规矩和底线,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党是政治组织,党规党纪保证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底线;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公民的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其结果必然是“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如果退守至法律防线,只有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受到惩处,多数党员都“脱管”、不把纪律和规矩当回事,全面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纪必须先于国法、严于国法,把党纪挺在国法前面,就是要对党员、干部提出更高要求,在先行表率中永葆我们党的先锋队性质。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纪律是治党之戒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国家的角度而言是要依法治国,从政党的角度而言是要依规治党。靠法律惩治贪渎腐败的极少数,靠党纪管住党员干部的大多数,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只有坚持纪法分开,才能使党规党纪与国家法律既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又配套联动、相得益彰,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合力;只有坚持纪在法前,才能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病毒”和“虫害”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小错酿成大祸;只有坚持纪严于法,才能突出强调党员和党组织区别于普通公民的政治责任,唤醒全党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纪纲一废,何事不生;纲纪一振,百事皆顺。邓小平同志指出,“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说的就是要把党纪挺在国法的前面,用纪律和规矩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管住大多数,确保党的团结统一,维护党的肌体健康纯洁。以准则和条例为行动指南,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我们就一定能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境界,发挥党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关键作用。

 

 

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

——三论把党纪党规的笼子扎得更紧

 

本报评论员

 

  有道德规范,才能激发内在的自律;有党纪约束,才能明确行为的边界。紧扣“廉洁自律”这个主题,围绕“党纪监督”这个核心,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既明确崇德向善的高标准,又划出不可触碰的底线;既赓续“思想建党”的传统,又确立“制度治党”的规矩,他律与自律互补、守底线与高标准兼顾、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结合,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更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中华民族历来强调德法相依、德治礼序,管党治党同样要激发精神信仰的力量。我们党从创立起,就高度重视以德治党,以共同的理想信念激励党员、团结队伍,凝聚起改天换地的磅礴力量。今天,面对党长期执政的风险挑战,如果精神缺钙、道德软骨、心灵空虚,8700多万党员如何凝心聚力、同心同德?我们党如何保持纯洁性和先进性?这就是为什么,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反复叮嘱,“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

  对执政党而言,纪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纪律。道德使人向善,是纪律的必要前提和基础;纪律用来惩恶,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纵览近年来的腐败案例,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是重要原因,但正是信念滑坡、理想动摇产生了最初的腐败动机。纪律不可能覆盖所有领域、一切方面,只有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才能强化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从根本上杜绝腐朽思想的滋生。就此而言,既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又严明党的纪律规矩,才能让从严治党兼具道德感召力和纪律约束力,让制度运行在思想认同的轨道上。

  对党内法规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也正是遵循着这一治党思路。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修订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用范围扩展为全体党员,具体内容转变为正面倡导,信仰底色更鲜明、道德色彩更浓厚、引导意味更强烈,树立起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标准,就是要唤醒党员干部高尚的思想道德追求。坚持在“道德”和“纪律”两个层面双管齐下、相辅相成,让道德自觉为纪律约束减少阻力,让执纪监督为道德涵养提供保障,二者各司其职而又辩证统一、相互配合,才能形成内外兼修、标本兼治的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

  “不奋发,则心日颓靡;不检束,则心日恣肆”。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之初就谆谆告诫,“有理想,有纪律,这两件事我们务必时刻牢记在心。”做到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两手抓、两手硬,我们一定能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永葆党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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