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违规被查岂是“毁尸灭迹”可逃避
发布时间:2015-09-28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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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纪委要来查账,湖北一名干部竟故意将“小金库”的账本和部分凭证焚毁。近日从湖北省纪检监察部门获悉,这名干部近日被武汉市汉南区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另有多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京华时报 9月28日)
十八大以后,各地在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予以通报上形成了常态机制,这不仅是对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也是在给当地的党员干部“打预防针”,莫让自己成了下一个被通报的当事人。可是在湖北武汉,当事人在纪检部门调查案件之前焚烧损毁了“小金库”的账本和部分凭证,这种现象不得不引人深思,到底被查人员是如何得到的“风声”?违规干部为何认为这种方式就能消灭自己的罪证?
干部带头私设“小金库”,这本来就是违纪违规的事情,毕竟公职人员全心全意的为民服务,哪里需要设置“金库”这一说呢?况且拿着金库内的钱财,到底是自己享受了,还是回馈社会了,这就不得而知了。但是以焚烧损毁证据来消灭自己的犯案罪证,要么是太过小瞧纪委部门办事人员的本事,要么就是觉得自己只手遮天的本领过大,不论哪种原因,这种消灭证据逃避追责的方式都不可取,因为毫无用处,只要违规就会被查,案例那么多,领导干部也应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同时,何人所为的通风报信,这一点也必须要查处清楚,只有这样才能够给群众们一个满意的交代,也确保今后查案的严密无漏洞。杜绝干部私设“小金库”,不仅仅是保障体制内正常秩序的方式,也是在保护干部的声誉,让党员干部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配得上优秀党员的称号。(文/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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