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叫声“好”
发布时间:2015-09-25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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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2014年,全国共有400多个单位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4600多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上半年,共问责370多个单位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47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正在逐步加大的责任追究力度,倒逼“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主要分为十个要点,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选好管好干部、抓好作风建设、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严格责任制考核、加强党内监督、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等;纪委监督责任主要包括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开展执纪监督和查办腐败案件。
“两个主体责任”虽然作了很明确的职责分工,但一些单位仍然落实不到位,其主要原因笔者认为:一是部分单位负责人,思想意识固步自封,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秉承不得罪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对一些不当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履行好自己的一把手职责。还有的单位主要领导打起“保护干部”的口号,下级出了问题,托关系、找熟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变相纵容。二是有些单位只是针对实事,喊喊口号,摆摆造型,没有把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摆到正确的位置,许多时候学习全国各地的典型案例多,查摆身边的案例少,没有深入去挖掘身边的典型案例,指示警示教育效果不好。三是一些纪检监察部门督办乏力。对本地的案件督办,难免存在人情脸面过不去的情况,加之查办案件过程中,会遇到一些妨碍力量,这给工作加大了难度。这些情况的出现造成了“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党风廉政建设出了大问题,党委的主体责任不可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也难辞其咎。责任跟人走,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就是应该受到责任追究,所以,我们应该为倒逼“两个责任”落到实叫声“好”。
作者:大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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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