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山高地远成为腐败温床
发布时间:2015-09-24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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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县出了一名“千万富官”,许多地产商资金周转困难都争相找他“借钱”!昨日,南粤清风网披露广东省封开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欧植深案件时透露,经查,欧植深在担任封开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期间,收受他人贿赂共计608万元,另有1100多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来源。
媒体也经常关注基层乡镇的腐败,而且相关新闻也总是触目惊心,比如“村官巨腐”,一个普通村干部就能贪污上亿。很多生活在基层又略有文化的人,偶尔会在网络空间反映自己的观点,比如“农村腐败已经到了病入膏肓的程度”,但听到的人实在太少。值得高兴的是,中央巡视组在巡视天津等地方时曾指出,“农村腐败不容轻视”,这意味着农村腐败已经引起了高层的关注。可以作为印证的是,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首次提到了农村反腐败问题。但是,究竟要用什么样的措施来消除农民身边的腐败,目前还没有看到好办法。
治理农村腐败,不仅需要自上而下的雷霆之风,也需要自下而上的涓涓细流,也就是说需要民众对基层政府的监督
。但是在农村,知识精英的流失使情况变得悲观。城市里人们津津乐道的监督方式、维权手段以及其背后的现代民主政治理念,在农村都可能派不上用场。各类公示制度,为农民们提供的监督举报渠道,也基本处于荒废状态。最迫切的问题是要解决农民不敢维权、没信心维权的问题。如果干部只由上级任免,再大的问题也会被官僚系统消化掉。如果干部只需要对上面负责,他们就能很方便地屏蔽农民的呼声。所以,农村恐怕不能采用城市的反腐策略,而要从基层政治制度本身着眼,从政治生态的改造甚至再造着眼。而这,无疑是一条更漫长的道路。
在以往的政治话语中,“民生”只是一个与发展有关系的概念。但从农村的现实看,它更是一个与政治制度有关系的严峻问题。农民身边的腐败如果不能清除,再好的三农政策也会在“最后一公里”被侵蚀掉。看不到这一点,感受不到农民的疾苦,听不到农民的声音,农村就只能日渐凋敝。
一是完善民主监督机制。针对村干部监督短板,尤其在对公共事务建设与公共资源配置方面,基层政府应加大监督力度,从村级财务管理到上级部门审计,应制定更加完善的财务监管制度,并成立专门农村事务管理部门,将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完善村民自治监督管理体系。目前,村级财务管理缺失,有的财务人员素质普遍较低,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监督流于形式,群民理财小组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村民是村最好的监督员,实现村级民主监督制度完善、监督形式丰富、民主评议有效、经济责任审计规范的目标,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完善村民自治监督管理体系,让村民自觉监督,敢于监督村干部势在必行。三是加大地方对腐败村官的惩治力度。对村干部职务犯罪问题,要采取检察、纪检、监察、乡镇纪委等联合调查的方式,构建惩治与预防涉农贪污贿赂犯罪工作机制,形成惩治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的合力。
作者 眀逸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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