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基层腐败需制度发力(似的而是)
发布时间:2015-08-24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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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中央财政在内的四级财政共同出资支持,涉及3万余户村民……辽宁省辽阳县一项惠农环境示范工程,竟成了贪腐“提款机”。官员借机敛财,商人套取财政资金,造成专项资金流失的同时,还影响农村治污效果。惠农示范工程竟变异成腐败样板工程。(2015年8月24日,新浪网)
扶贫这么多年,政策都挺好,可惜到不了农民手里,最后都以“贫民依旧,贪官无数”而告终。反腐看上去成果显著,但基层社会风气没有多大变化,贪腐局势也没有得到根本好转,老百姓仍然每日“苍蝇”扑面。“不拿白不拿,拿了当没拿”的基层“执政理念”深得干部“宠爱”,以惠农名义贪污的基层干部多如牛毛,惠农工程衍变成了官员贪腐“提款机”。
近年来,除了惠农示范工程,国家还推出了粮食补贴、农机补贴、扶贫培训专项资金、电影下乡专项资金等专项补贴或资金。国家制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惠民政策不求逐一落实,只求到了百姓手中还有“层层剥皮后剩下的皮毛”,但显然得到“皮毛”是一种奢望。
由于监督缺失,规定宽泛,责任追究机制不明确,举报渠道不畅通,惠民资金和专项补贴在执行过程中,被一些穷凶极恶的腐败分子虚报冒领、侵吞挪用。俗话说“雁过留毛”,这惠民政策虽被一层层地“扒”了,肯定还能剩下一点给百姓吧,但就是有“毛毛爪爪都不留一点”的人,渴望的“皮毛”早就消失得了无踪迹,音讯全无。
基层腐败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危害也更大。“看得见的腐败”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百姓心中的形象,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需要制度“力挽狂澜”!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在每项惠民政策设立之初,做好公示制度宣传,确保“事事知晓,人人参与”,用公开透明“倒逼”政策的执行;引入第三方机制,让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进来,定期对专项资金和补贴进行随机抽查、评价,并且设立回访制度,督促公职人员为民办实事、谋福祉;强化责任追究机制,一旦违反制度,必须毫不迟疑严查主管部门渎职行为,对相关人员加以追究问责,最大限度减少政策执行中的缺陷和漏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给权力涂上防腐剂、戴上“紧箍咒”。只有不断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并有效落实已有制度,以点带面,才能全面解决当前基层存在的腐败问题。(似的而是)
作者:熊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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