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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建章立制该如何破与立?

发布时间:2015-08-07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赐稿    点击:

今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十余次提及“规矩”,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好“破”和“立”两篇文章,并对反腐倡廉建章立制的制度建设列出“着重抓好”的四方面工作。(8月5日中国新闻网)
十八大以来的“打虎拍蝇”持续着高压态势,无禁区、无上限、零容忍,成为反腐败、反“四风”新常态,反腐治标已经进入战略相持阶段,正为夺取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胜利凝聚力量。在这个紧要关头,治本已经开启,如何抓住时机为反腐倡廉建章立制,推进治本举措实施,实现反腐的标本兼治,正是当前各级纪委面临的最大考验。
反腐倡廉建章立制该如何破与立?其实在今年1月进行的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习总书记已经指明方向,十余次提及“规矩”无疑是反复提示,各级纪委要紧紧围绕“规矩”来做文章,并强调需着重抓好四方面工作,从党风监督到选人用人,从权力规范到国企监管,为权力“筑笼”、“立规”亟需提速,从破与立两个方面为权力“立规”下好“一盘棋”。
怎么破?首要在厘清该破什么,列出一份“问题清单”、拟出极具针对性、操作性的方案和“时间表”,从顶层设计、总体控制、分步推进、全面协调,理顺每个细节、步骤,方能胸有成竹、步步精准、达到如期成效。其次,深入领会习总书记讲话精神,把牢破的总基调,明确方向、目标、时间图。在遵循从严治党、从严治吏、构建优良政治生态、建立具有持久生命力的机制制度这一根本宗旨之下,找准“靶子”,方能有的放矢。其三,“破”与“立”必须兼顾同步,既在不使制度存在真空或模糊地带,又让建章立制全面提速。
怎么立?习总书记已经提出要求,有了明示。当前的“立”着重于年初习总书记提出的四点要求,从严从实执行到位,时间紧、任务重、挑战大,不可丝毫懈怠。从四个方面的“立”,总体兼顾了当前反腐倡廉几个重点和关键领域,也是十八大以来的腐败重灾区。不论是国企还是行政系统,腐败的根源就在于权力缺乏强有力的监管、规范,特别是在选人用人上存在任人唯亲、卖官买官、带病提拔等现象。怎么立“规矩”,就要紧紧抓住“规范权力”这个“牛鼻子”。一是加强党内监督,健全党内监督制度。从6月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到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党纪严于国法”。二是规范选人用人,完善严密干部监督与管理制度。同样是今年6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获以公布,7月,中央出台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对外公布,干部监管制度篱笆不断扎牢,更加严密、科学、具有与时俱进的激励性。三是着重构建看住权力的制度,氢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中央到地方不断加快简政放权全面推进落实,到依法治国概念的提出与具体措施化,一套科学严密的规范权力运行的机制正在形成。四是聚焦腐败重灾区,国企领域,构建更严密的国企监督制度。一方面加强针对国企的巡视制度建设,另一方面加强对国企审计监督,着重预防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家族式腐败、蚕食国资等现象,监管国企关键是监管国企领导班子监督。
要筑牢约束权力的“规矩之笼”,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除全面加速“筑笼”、“立规”外,更需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弥补漏洞,不断扎紧制度之笼,这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
 
 
 




 作者:伍文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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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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