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刚性的制度摘下“红顶商人”的帽子
发布时间:2015-07-28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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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着政府的帽子,拿着企业的票子,屡被禁止的“红顶商人”,仍在编制内外自由游走。最新数据显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共排查出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近8万人,完成清理约5.5万人。(9月27日《京华时报》)
“红顶商人”这个名词,通俗点来讲就是政府里的官员,同时再以商人的身份出现,兼具公务员和商人双重角色的人,亦即“官商”。而这个说法来源于清代官帽的特有款式,典型代表人物是清末著名
徽商胡雪岩。
尽管从中央到地方,三令五申禁止公务员经商、办企业以及兼职。为了杜绝红顶商人的出现,
2006年1月1日
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53条14款就明文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以及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7条又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去年10月中央组织部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
。然而,现实中“红顶商人”或“官商”现象仍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官员愿意做红顶商人了,很明显都是一个“利”字在作怪。毋庸讳言,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政府官员及有关部门掌管着资源配置权、项目审批权、行政处罚权等诸多权力,官员在企业兼职可以给自己带来丰厚的利润,而企业依靠官员可以为自己谋取方便。
从5.5万人这一庞大的数据不难看出,时下党政干部参与企业经营获取收益者大有人在。为何要严查和严格禁止“红顶商人”,是因为:一则降低政府公信力。“红顶商人”无论表现为领导干部“商人化”,还是个别企业负责人“红顶化”,必然导致权力干预经济,出现“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党政形象。二则破坏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红顶商人”意味着权力直接介入经济活动,其他企业无论在政策资源、资本资源、服务资源甚至在司法资源的占有上都无法与“红顶”企业相提并论,必然造成企业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违背市场经济规律。三则很大程度上将导致腐败。 “红顶商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政府的官员,又是企业的“老总”,他们这种既管政府干部,又管企业员工的“工作方式”,使得他们可以以官员的身份调用占有企业的资金和财产,也可以以“老总”的身份逃避法律和政策对官员的监督管理。“红顶商人”现象必然成为官员逃避监督、滥用权力、贪污腐败的温床,也必然为商人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提供土壤。
从近年来查处的“红顶商人”案件提醒我们,根治“红顶商人”这一现象还任重道远。在反腐倡廉路上,不管谁有什么“护身符”,有什么耀眼的“光环”,有什么巧妙的伪装,都要剥下来。对于那些戴着“护身符”的“红顶商人”还必须用刚性的制度摘下他们的帽子,让“红顶商人”现出原形,受到法律的制裁。(文/雨子墨)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