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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举报牵出民政系统窝串案 黑手伸向"人生最后一站"

发布时间:2015-07-28      来源: 正义网    点击:

  

    张浩/漫画

  ●自2013年底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专项办案行动以来,武汉市两级检察院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29件29人。

    ●这批案件的查办充分暴露了武汉市民政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权钱交易”突出的问题。

    ●在前不久召开的廉政座谈会上,武汉市民政局纪检组组长张萍反馈了该局自案发后采取的一系列整改措施,其中包括“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制度,即不直接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

  4月24日,武汉市民政局原副局长刘友华受贿案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对于检方指控其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贿赂108万元人民币及1万美元、10万日元,刘友华当庭认罪。至此,自2013年底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专项办案行动以来,武汉市两级检察院充分发挥上下一体、区域联动的立体化侦查模式优势,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29件29人。其中,受贿案18件18人、行贿案4件4人、单位行贿案7件7人;29名涉案人中,局级干部2人、副处级以上干部11人。

  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武汉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薛建颖说:“这批案件的查办充分暴露了市民政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权钱交易’突出的问题。”

  匿名举报牵出黑幕

  2013年12月,武汉市检察院反贪局接到匿名举报电话,称市民政局负责基建的一徐姓处长在汉口殡仪馆整体搬迁工程中受贿几百万元。该院初步调查结果却显示,市民政局负责基建的人员中并没有姓徐的处长,只有一名分管殡葬行业的徐姓副局长。

  是举报人搞错了,还是徐副局长有问题?办案人员没有轻易下结论,他们围绕市民政系统近年在建的重大工程继续展开调查。经过外围摸排,将切入点瞄准了两个工程——已交付使用的汉口殡仪馆整体搬迁工程和在建的武汉市社会福利大楼工程。

  结合外围信息,办案人员对两个工程各个环节的涉及人员进行列表式筛选,最终将突破口选定在两个人身上:时任汉口殡仪馆馆长陈德华,以及承接该馆整体搬迁绿化工程的湖北某园林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华兵。

  调查显示,该园林公司借他人之名承接了汉口殡仪馆绿化工程,且在工程投标中存在围标行为;馆长陈德华的家庭资产与收入明显不符,且其在家庭资产增长异常的时间段内与李华兵等工程相关人员联系频繁。

  随后,该院将李华兵和陈德华传唤到检察院。到案后,二人很快交代了各自的行受贿事实,案件缺口由此打开。与此同时,一张深挖犯罪的天网也在布设。武汉市检察院反贪局先后启动两轮集中办案行动,抽调六个区检察院参战,持续一年多的专项行动的最终成果是,18名官员落网,与之相关的行贿人亦被查处。

  工程建设成了“重灾区”

  该市民政系统落马官员的涉罪事实,几乎全部与工程建设有关:

  武汉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原处长兼汉口殡仪馆整体搬迁指挥部副指挥长戴建国,汉口殡仪馆原馆长陈德华、副馆长刘世豪等人为湖北某园林工程公司承接汉口殡仪馆整体搬迁景观绿化项目等工程谋利,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华兵贿赂人民币38万余元;

  武昌殡仪馆原馆长韩翠云帮助某建设集团公司相继承接武昌殡仪馆维修改造项目以及青山殡仪馆骨灰寄存楼、遗体告别馆等建设工程,收受该公司项目经理李桥良贿赂共计人民币8.8万元;

  武汉市民政局原副局长刘友华利用分管民政基建项目建设的职务之便,指使戴建国等人帮助某建筑公司承接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及地下车库工程,收受该公司项目经理刘冬成贿赂款20万元;

  ……

  “单位基建和工程发包的确是民政系统窝串案的一大重点发案环节。”办案人员介绍,“具体表现为,不需要招投标的工程,如围墙维修、道路修整等零星工程,直接指定承接人;应当招投标的工程,则通过串标、围标等‘暗箱操作’中标,或以分解工程等形式规避招投标程序。”

  “当然,民政系统案件集中爆发在工程建设领域也有国家政策倾向的大环境因素。”办案人员指出,近年来,国家对民政系统的投资力度很大,仅武汉市民政系统,近年在政府支持下上马的大型基建项目的总投资就高达20余亿元。

  “这么大的蛋糕,谁都想来切一块。”办案人员介绍说。翻开案卷可以看到,在刘友华收受的23笔贿赂中,除6笔外,其余都与工程建设有关;其下属戴建国共收受11家单位的贿赂,大到整项工程的招标、施工,小到办公家具、窗帘等的供应安装,都成为其捞钱的途径。

  再看行贿方。武汉凡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小华,为承建武汉市第二社会福利院“三无”对象安置用房装修及配套工程,以及一、二期整体搬迁工程,从时任武汉市民政局局长刘志海、副局长刘友华,到武汉市社会福利院院长陈昌胜、副院长韩英俊,共行贿150余万元。前面提到的李华兵,共向戴建国、陈德华、刘世豪行贿38万元,其中对戴建国一次性行贿30万元。

  2014年10月29日,李华兵因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两个月后的12月31日,吴小华因单位行贿罪、串通投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黑手伸向“人生最后一站”

  殡仪馆,俗称“人生最后一站”,老百姓一般不愿提及的地方,却也是一个腐败滋生的地方。此次专项行动中,武汉市民政局直属三家殡仪馆——汉口、武昌、青山殡仪馆的馆长、部分副馆长等领导岗位以及殡葬执法大队长等关键岗位共计16人被查处,占查处总人数的55.17%,可谓“塌方式腐败”。他们的腐败,无一不牵扯到殡葬设备和丧葬用品的采购和销售。

  在这些案件中,一个出现频率很高的名字叫窦方军,此人系武汉某雕刻公司总经理。从2003年至2014年初,窦方军的公司一直垄断着汉口殡仪馆的骨灰坛盒销售经营权,而其获得垄断地位的主要手段就是行贿。

  2003年,武汉市民政局研究决定清理、整顿汉口殡仪馆周边混乱的丧葬用品销售市场。窦方军利用这次机会,通过打点时任汉口殡仪馆馆长周金安、业务科科长何远明、市民政局下属企业天原实业公司经理胡三华等人,成为整顿活动后汉口殡仪馆唯一的骨灰坛盒供应商。

  据查,2003年6月至2010年5月,窦方军先后44次送给周金安140万元。2010年5月周金安调离后,出于对其多年关照的感激,此后三年的每年1月,窦方军仍给其送钱,3次共计3.5万元。2010年,陈德华接任周金安成为馆长后,窦方军为了继续维持汉口殡仪馆骨灰坛盒的独家销售权,向陈德华承诺每月给其5万元好处费。2010年7月至2013年12月,窦方军按每月5万元的标准,共给陈德华送去了205万元。2014年初,汉口殡仪馆收回骨灰盒销售权后,为将自己的库存销完,窦方军又给陈德华送了2万元。

  “行贿如同发工资。”说起窦方军和陈德华的“故事”,办案人员形容道。除陈德华、周金安等人外,窦方军还打点过时任汉口殡仪馆副馆长刘世豪以及上级分管领导刘友华、戴建国等人。据统计,窦方军向多人行贿的总金额达到514万元。

  这514万元中,有4万元送给了武昌殡仪馆原馆长周俊。从1998年开始任馆长至2012年5月卸任,周俊掌管武昌殡仪馆的时间长达13年,期间相继收受贿赂28次,共计60余万元。其最大一笔贿赂款30万元来自妻妹涂红兵。

  2002年春节,涂红兵向姐夫周俊提出,想成立一家纸棺厂,意图借助周俊的职权在武昌殡仪馆销售纸棺赚钱。考虑再三,周俊表示同意。岂料,工厂成立几个月后即被人举报到市民政局。为避嫌,周俊让涂红兵以他人名义重新成立了一家工艺制品厂。倚靠着周俊,涂红兵逐步将其他竞争者排挤出去,成为武昌殡仪馆纸棺的独家供应厂家,经济效益越来越好。

  出于对周俊的感谢,同时希望继续靠着他发展,2007年春节家人聚会时,涂红兵单独把周俊拉到一边,塞给其5万元钱,并说今后每年都从收益中拿出5万元给他作为感谢。推脱一番后,周俊还是收下了。从那以后,直到2012年,每年过年涂红兵都会送给周俊5万元,先后6次共计30万元。

  除受贿外,周俊的案卷中,还记载着一笔行贿事实,也与涂红兵的厂有关。为帮该厂拓展业务,周俊向时任青山殡仪馆馆长韩翠云3次行贿11万元。在韩翠云的关照下,涂红兵厂的产品顺利进入青山殡仪馆。

  “与自己的亲属搞‘纵向联合’,跟其他馆长搞‘横向联合’。”谈及周俊的腐败,办案人员形象地总结道。

  福利事业补贴,又一块“蛋糕”

  除工程建设、殡葬设备用品的采购销售外,福利事业补贴的发放也成为民政部门少数个别领导“染指”的领域。

  2005年8月,武汉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资助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规定民营养老机构,按连续入住6个月以上的托养人员实际使用床位数,每床每月补助50元;资助资金按市、区1:1的比例拨付。2008年开始,资助资金标准提高到每床每月补助100元。

  这一政策性补贴成为某些民营养老企业眼中的“蛋糕”。武汉某管理有限公司即是其中之一。该公司主要经营管理武汉市蔡甸区和江夏区的两个养老院。2008年,蔡甸养老院开始申领2007年度入住老人的床位补贴。按规定,其中50%的补贴应由蔡甸区民政局拨付,但该局因财力所限难以补贴到位。

  于是,该公司董事长陈祖桥通过他人找到分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的时任武汉市民政局副局长刘友华。两人商议后决定采取“变通之道”:在向市民政局上报床位数时,多报、虚报入住老人数量,从而多领取市民政局下拨的床位补贴,以弥补区级财政的不足。刘友华将商议的对策向时任局长刘志海报告后,刘志海表示同意。陈祖桥遂安排下属照此方法申报。此后几年,陈祖桥的公司均按该方式操作。经查,2007年至2012年,该公司下辖的蔡甸养老院累计向市民政局多报、虚报老人床位数1518人,违反国家规定冒领床位补贴91万余元。

  2011年,该公司的江夏养老院项目上马时,向区民政局申请建设补贴,刘友华又受陈祖桥之托,向江夏区民政局领导打招呼,帮该公司顺利拿到了市民政局下发的建设补贴。此后,江夏养老院每年在申请床位补贴时,刘友华都指使下属在核定床位时“适当关照一下”,使得江夏养老院每年以超过实际床位的数目拿到了补贴。

  为了感谢刘友华和刘志海的“关照”,陈祖桥先后多次送给刘友华7.7万元人民币,送给刘志海14.5万元人民币和1000欧元。

  今年4月16日,陈祖桥的公司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陈祖桥本人也因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塌方式腐败”的深层原因

  被问及武汉市民政系统“塌方式腐败”的深层次原因时,该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匡正以殡葬领域为例,指出如下几点:

  首先,与行业本身特点有关。匡正说,殡葬行业是一个相对比较“封闭”的行业,老百姓普遍比较忌讳,不会过多关注,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人员也不太想管,因此社会监管和行业监督都比较缺失。

  其次,在人员组成结构上,近亲繁殖、裙带关系严重。匡正说:“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的家族甚至全家人都在殡仪馆工作。即使内部有岗位调动,也只是原有关系的一种延续,大家对内部‘潜规则’具有认同感,且习以为常。”

  第三,与个体的心理因素有关。“殡葬行业的从业人员普遍社会认同感和职业荣誉感不强。因为社会风俗上的一些忌讳,他们一般不与外界来往,常年如此的生活状态导致他们内心不平衡,收受钱财某种程度上是一种慰藉和补偿,使他们找到了心理上的平衡。”

  办案人员还发现,单位职能定位不明确、监督管理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健全等,也是导致民政系统塌方式腐败的重要原因。

  该院分析认为,民政系统“事企不分”问题比较突出,从公益性单位扭曲为营利性单位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存在。垄断性与逐利性相结合,为职务犯罪滋生提供了土壤。内部管理上,民政局作为殡葬和社会福利事业的主管部门,对下属事业单位缺乏有效监督。部分监管者甚至参与违法犯罪,导致监督乏力。下属单位领导干部权力过分集中,也给“权力寻租”制造了空间。部分单位“一把手”管人、管事、管财务,“一言堂”,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缺失。此外,本应由市场调节定价的丧葬用品,由于殡仪馆的垄断地位,丧失调节基础,形成价格垄断格局。

  四个建议开展好预防

  今年1月14日,武汉市检察院与市民政局召开廉政共建座谈会,市民政局纪检组组长张萍反馈了该局自案发后采取的一系列整改措施: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明确“一把手”的“五个不直接管”制度,即不直接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实行民主决策,5万元以上资金支出一律由局长办公会决定;监察室引进第三方对干部离任进行审计;联合医院、交管、电信等多部门,规范殡葬市场等。

  这次座谈,双方就共建形式和法治宣传渠道达成了共识。与此同时,武汉市检察院反贪局还对民政系统的职务犯罪预防给出了四个建议:

  积极推进殡葬事业改革。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理顺民政局与下属事业单位的关系,推动“政事分开”改革进度。进一步强化殡仪馆的社会公益性质,加大财政资金补助力度,降低营利压力,增强公共服务功能。引入竞争机制,减少殡葬行业垄断性,探索开放民营资本进入,逐步形成良性竞争局面。

  加大监管力度,优化市场秩序。对殡葬企业实施不良行为记录和公开制度。充分应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作为各项资质资格审查必备材料,促进诚信建设。全面建立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和丧葬用品价格公示制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打破“一把手”和主要领导权力过于集中的管理模式,机构设置和权力运行适当分散,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民政局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管理,纪检监察部门针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建立监督规章。优化干部选任机制,严把用人关,严格执行干部任期制。

  加大惩治和预防犯罪工作力度。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党员干部党纪法规执行情况的督察力度,切实担负起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说法和警示教育活动,以及行业管理法律规章的经常性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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