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蝇”要用“打虎劲”
发布时间:2015-07-24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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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蝇”要用“打虎劲”
日前,中央纪委再次通报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其中不乏挪用公款、贪污受贿、索贿行贿、骗取惠农资金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更有甚者,连孤儿生活费都不放过,手段之恶劣,令人发指。(
7月24日 新华网)
“老虎”者,位高权重的巨贪巨腐者也,胆大力狂,破坏力强,一个接一个的“大老虎”被关进笼子,数量之多,让人目不暇接,抓“老虎”固然可有效地惩前毖后、大快人心。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基层一线微贪小蝼的“苍蝇”同样不容小觑。“老虎”危害之大,影响之恶劣,“人人得而诛之”;而“苍蝇”虽不起眼,却可以到处乱飞、乱叮、乱咬,其传播疾病、散布腐败气息的行径不可小觑。
“苍蝇”或是隐匿于高官背后,不声不响、谨言甚微,既得利益不少,却从不出头露面;或是“埋没”在农村基层,在政策实行的“最后一公里”处“捞一把”,对上打“马虎眼”、一瞒而过,对下百姓慑于其执掌的“大权”,敢怒不敢言。“三分钱也腐败”的现象正是一个有力说明,可见,腐败再小也要抓,哪怕“蚊子”也不能漏。
周永康也好,徐才厚也好,虽然都是很大的老虎,虽然都能称霸一方,虽然都给党和国家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危害,但是,诸如此类的大老虎何尝不是由小老虎甚至苍蝇发展而来的。如果面对为数众多的“小官”腐败问题而不能有效地加以防治的话,那么即便打击再多的“老虎”也只是隔靴瘙痒而已。相应地,群众对于党和政府的印象就会大打折扣,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将受到损害,甚至将从根本上动摇党的执政根基。需知基层干部作为党和政府的形象代言人,其斑斑劣迹极易被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寒在心上。因此,在“灭蝇”的时候,也不能掉以轻心,要严格以其贪腐劣迹为惩处依据,要以打“老虎”的力度与决心狠抓狠打,消灭“苍蝇”。
“灭蝇”要用“打虎劲”,不是大材小用、不是小题大做,而是以猛药去疴、用重典治乱,严守死防腐败的“高压线”,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作者:魏小如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