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不是反腐取证的最好途径 作者:刘清影
发布时间:2015-07-20 来源: 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次
偷拍不是反腐取证的最好途径
作者:刘清影
汪冬根和儿子汪金亮爬上
江西省万载县县长陈虹老家对面的房子,拍下了多人去县长家送礼的视频和照片。不料,拍完视频18天之后,汪冬根和汪金亮被万载县警方带走。万载县公安局去年6月出具的起诉意见书中指出,汪冬根利用其子汪金亮纠集“两劳”及社会闲散人员组成恶势力团伙,汪金亮和汪冬根均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南方都市报 7.20)
万载县县长收受贿赂被偷拍一事非常值得深思。作为国家公务人员在家中堂而皇之收受贿赂,这是放松自我,置党纪国法不顾不管。殊不知,莫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终于被人拍下了不齿行径的罪证。但亮点是,拍完视频18天之后,汪冬根和汪金亮被万载县警方带走。这让不明所以的老百姓大喊冤枉。
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它是公民参政权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的一种最具活力的监督。每个公民都有监督权利,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身就有被监督的义务。但是公民在行使监督权的时候,也要使用正当的手段,爬上房顶偷拍取证不是最好的途径。相反,还有可能涉及到侵犯他人隐私权而受到法律惩罚,那就得不偿失了。
此外,我们看到万载县公安局去年6月出具的起诉意见书中指出,汪冬根利用其子汪金亮纠集“两劳”及社会闲散人员组成恶势力团伙,汪金亮和汪冬根均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这样一个黑老大式的人物偷拍县长家,难道仅仅是为民除害来反腐吗?或许是“窝里斗”呢?为何他知道守株待兔必定有收获?难道之前自己也曾这样去行贿过吗?为何不走正当途径去当地检察机关举报,由检察机关去核实调查?这些都是大众想继续了解的事情真相,希望有关部门继续调查,还大众一个清楚明白才好。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