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藏: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应保持高压态势
发布时间:2015-07-20 来源: 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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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据天津市纪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天津市委批准,中共天津市纪委就天津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石力(副局级)严重违纪违法案发出通报。通报指出,早在2013年12月,石力就因公款大吃大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中央纪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石力以多种方式表示“知错认错、痛改前非”,但仅时隔一个月,便旧“病”复发,连续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或他人安排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与不法商户互通款曲,进行权钱交易、利益输送。(人民网,
7月20日)
仅隔一个月便旧"病"复发,天津这位官员让我们见识到了他的“速度”。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党员干部个人素质偏低,利益熏心,自制力弱,面对利益诱惑时没有抵抗力。二是违纪违法成本不高,没有威慑性,导致了个别党员干部敢于有违法违纪行为,甚至一而再地犯错。
党员干部犯罪不可恕,既然身为党员干部,身上便肩负着同普通群众不一样的责任和重担,党员干部的身份不是用来谋私利或是享乐甚至触碰法律道德底线,而是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在实际工作中首先考虑的是人民群众利益而不是个人利益,面对诱惑要明白自身职责所在。
对于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就应当保持高压态势。一旦触碰到纪律或法律的底线,不论是初犯还是再犯,必当严惩,绝不姑息或是轻易过去。只有拿出强硬手段,才能对这部分有心违法违纪甚至有过违法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起到强有力的约束和震慑作用。(文/龙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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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兰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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