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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反腐困局:为何基层“纹丝不动”?

发布时间:2015-07-02      来源: 我们都是纪检人    点击:

 


“上面电闪雷鸣,基层纹丝不动”。最近,中央纪委对地方尤其是基层的反腐力度减弱现象提出批评。十八大后,中央纪委已经打下了105只腐败的“大老虎”,而基层反腐却显得步履蹒跚,因为从比例上来计算,基层拍掉的“苍蝇”占比相对较小。甚至,有些地方的百姓感觉一些基层官员对待反腐似乎还是“马照跑,舞照跳”。

面对从上至下传递而来的反腐压力,到了基层为什么会递减?形成基层反腐困局的原因何在?本刊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后发现,基层反腐遇到的问题远远不是打几只“老虎”那么简单。

 
人情让人心太软
 
 

“人情是最大的困扰”。这是在记者在采访中听到的一句众口一词而且几乎是脱口而出的话。基层相对上层而言,人情对于反腐的困扰显得那么顽固。

“一个乡镇的纪委书记一般都是乡镇党委副书记,监管的对象是村干部和镇里的部门,平时接触的都是这些人,时间长了都成了熟面孔。作为党委副书记,还要分管一些诸如组织、群团、司法等方面的工作,这些工作还需要监管对象去推动。即便发现这些人有腐败的嫌疑,有的也很难下手去处理。”西部一个中心城市的下属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许耀告诉记者。

他在这个位置上已经呆了8年,对此感触颇多。因为基层工作很大程度上要靠感情推动,尤其是村里的工作,况且村规民约不像政府职能部门的条规那么清晰。村支书的工资也不高,有的地方1800元/月,有的地方1200元/月,有的地方甚至更低。在大的中心城市附近的村,这点薪酬在不少人的眼里根本就不算多。考虑到这样的因素,不少乡镇党委和纪委明明发现有些村干部有腐败行为,也大多让其退赔,给个警告之类的轻处分了事。

“如果对这些村干部尤其是村支书处理过重,他撂摊子不干了,而农村很多青壮年都外出打工,剩下的大多是老弱病残幼,找一个合适的村干部还真不容易。我们也知道从轻处理不对,但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一名镇纪委书记显得很无奈。

不光在农村,在县城里,人情一样在困扰着反腐机关。作为县纪委常委的阳君,长期负责查办腐败案件。他告诉记者,即便在反腐声浪很高的现在,往往他刚和被举报人谈完话,就有来自方方面面的人向他询问这个人情况。他一脸苦笑:“才刚开始问话,还没有确定这个人是否有腐败行为呢。来说情的人都是能和县里领导说上话的人。县城的圈子很小,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如果真的查出了腐败行为,在处理时纪委书记的压力最大,因为会有很多人情关系的压力朝他压过来。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成为一种趋势。”

阳君所在的县纪委曾经查处了一个国有企业改制腐败案,当时都已经查到要移交司法的程度了,这家国企负责人涉嫌贪污5万元的证据已经被拿实。但就在要移交时,上级市委一名领导人出面说情,县纪委只好对其做出给予警告处分的决定,没有移交司法处理。“本来至少是要开除他党籍的。”阳君很无奈地说。

 
 
 

“人情是最大的困扰”。这是在记者在采访中听到的一句众口一词而且几乎是脱口而出的话。基层相对上层而言,人情对于反腐的困扰显得那么顽固。

 
顾虑重重:放不开手脚
 
 

在一个有着近5万人的大镇担任党委书记的秦华对年轻的镇纪委书记小林感到不满意,原因是小林不敢大胆放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导致这个镇出现群众上访多,一些干部办事拖拉的情况,让上级很恼火。

是什么原因导致小林要这么做呢?

“因为年终考核时,村干部和镇里的部门干部要给镇纪委书记投票测评,如果小林查处的人多了,就可能会‘得罪’这些人,因为给了警告处分的人还会参加测评投票。即便有些人被处理后没有机会参与测评了,但这些人在镇里有亲朋好友,‘得罪’一个人就有可能‘得罪’一串人。那么在测评时,小林很可能得到不少‘不满意’票。”曾做过多年纪委工作的秦华自然知道小林心里的“小九九”。

其实,在同样的考核条件下,也有不怕“得罪”人的乡镇纪委书记。“关键看乡镇纪委书记的素质了。是不是敢于担责?是不是具备过硬的工作能力?”秦华在乡镇纪委书记的任上就曾查处过多起腐败案件,对此体会颇深。他决定向上级建议调整小林的工作岗位。

不少乡镇纪委书记或多或少都有小林这样的顾虑。其实,这样的民主测评在县一级的纪委内部也在实施,民主测评有时会成为发泄个人不满的工具。杨君告诉记者,县纪委一名室主任在民主测评负责案件查处的纪委副书记时,年年给他打“不满意”票,原因很简单,那就是这名室主任的亲戚曾因违纪被县纪委查处,他找这名副书记说情被拒绝,从此结下了“梁子”。

不光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级纪委的干部,还有一些乡镇党委书记都表示,对于纪委的负责人应该实行单独考核,要考虑他们从事反腐工作的特殊性。“让他们因查案而‘得罪’过的人去测评他们,这样的民主测评不知道有什么意义?”一名负责案件查处的县纪委常委说,“捆住了反腐者的手脚,他们怎么能大胆去工作呢?”

现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也就是说,只要班子成员出现腐败问题或者其辖区内出现了重大腐败案件,党委班子在年终考核时就会被“一票否决”,评先评优一律靠边,提拔升迁自然就会与主要负责人无缘。

“如果班子成员或者下属被发现有腐败问题,有的乡镇党委书记可能会授意乡镇纪委书记不要把案件线索上报给上级纪委,就在内部进行‘消化’,有的口头批评,有的给个警告一类的轻处分,这样就会放跑腐败分子。”中部地区一名县纪委常委说。而据不少地方纪委反映,在基层这样的现象相当普遍。尽管实行案件线索“双报告制”,但规矩还没有真正立起来,有的乡镇纪委书记先向乡镇党委书记报告,如果乡镇党委书记不让纪委书记报告,一些顾虑多的纪委书记有时也顶不住。

去年,西部某县查处了一个乡民政所长的腐败案,本来该乡党委和纪委就发现他有违纪嫌疑,决定让其调离,但这名所长不交办公室钥匙,乡党委书记居然拿他没办法,只好让他继续干下去。乡党委和纪委也没把这个线索上报。后来,县纪委根据信访举报线索,才对这名所长进行了查处。“调查表明,这个乡的党委书记本身就有不少违纪行为,自身不硬,所以处理不了民政所长,还阻止乡纪委书记向上级纪委报告案件线索。”这个县的一名纪委负责人告诉记者。

有的腐败问题是捂不住的,一旦经过县纪委常委会的研究,形成决定,就得继续查下去,但查到什么程度,是不是能“查穿”,“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县委书记,而县纪委书记是县委的班子成员,不能不顾忌‘老大’的脸面,毕竟他才是‘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况且县纪委其他人员的考核升迁待遇等都需要县委书记的支持。”一名县纪委负责人意味深长地告诉记者。他甚至还建议记者去找一些县委书记被查处的地方采访,因为那里已经被“查穿”,制约基层反腐的一些机制问题会暴露得更彻底。记者得知,有名因为腐败被查处的县委书记,就曾公然否定县纪委常委会对一名干部的做出的立案查处决定,居然没有任何理由。“这在制度上本来是不允许的。”这个县的纪委负责人愤懑地说。

四川崇州市委组织部纪检组长康翔认为,“在实施目标考核时,不能一刀切,在制度设计上应该对支持办案的基层党委书记加分,当然前提是查处的腐败不涉及他本人问题。这样就可以树立一个导向:要表彰敢于查处身边腐败的党委。”

查案“后遗症”

 
 

一名长期查办案件的县纪委常委不管去哪里都要带着笔记本电脑,有人觉得很奇怪,向他询问究竟,他均笑而不语。近日在接受本刊记者的采访时,他才透露个中缘由:“防身用。”

他是本地人,长期查办腐败案件“得罪”过不少人,曾经接到过不少威胁电话,有的被查对象在接受调查时就曾威胁他说“等我出去了收拾你”。

“对于纪委办案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目前还尚待完善,尤其是对基层纪委办案人员来说更显得紧迫。因为在基层,办案人员大家都熟悉,被查对象如果真要报复,很容易找到他或者他的家人。相较而言,中央纪委的办案人员就超脱得多,办起案子来没有多少心理负担。”这名县纪委常委告诉记者。

担心被报复,这是基层办案人员存在的普遍心理。在记者的采访中,不少办案人员都称自己遇到过被调查人员的口头威胁。一名县监察局副局长在查办一起违反招投标法案件时就接到过威胁电话。而基层纪委办案人员被暴力袭击的事件并不鲜见。2013年12月,湖北武穴市纪委教育局纪委书记,在办理一起中考集体舞弊案时,遭到涉案当事人丈夫殴打。

被报复的手段不仅仅是暴力,还有一些让人防不胜防的方式。

西部一个县纪委的办案骨干刘平被抽到上级市纪委参与查办该县的一个腐败案件,在上级纪委的领导下,案子办得很顺利。刘平后来被提拔到该县一个镇任镇长,但让他始料未及的是,他被莫名其妙地撤下来。原来他参与查办的那个腐败案当事人的“兄弟伙”居然是这个县的县委书记,刘平被暗算,正是这名县委书记的变相“打击”。

要让基层反腐发力,如何在机制上保证办案人员不至于“流汗”后还要“流泪”甚至“流血”,这是一道亟待破解的课题。

“现在实行县级纪委书记异地任职,那么县级纪委分管案件查办的副书记、常委和办案骨干能不能异地任职呢?他们工作的地点在地域上和他们的出生地、长期生活地要隔得远一些,过几年再换到另一个地方,每个月给他们几天假期回家和家人团聚。这样既可以保障办案人员和其家人的安全,又可以打破人情困扰,他们就可以放手大胆地查办基层腐败案件了。”那名总是带着笔记本电脑的县纪委常委建议道。

不过,有人认为这在具体实施上有不少困难,因为县级纪委的班子成员需要当地党代会选举产生,而且在现有干部管理体制下,要实现一个省域范围内的科级以下纪检人员的整体异地调动,这不仅只是技术问题,还牵涉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如今启动外地纪委人员督办专案,也并非是长期之策。毕竟现在的条件下,异地任职、查案也并非可以完全保密。

(来源:公务员之家)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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