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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鹏飞:发挥好反腐利刃的重要作用

发布时间:2015-06-27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点击: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就新形势下推进反腐败斗争,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强调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反腐败力度大大增强,反腐败成效显著。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要牢固树立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进一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加大力度,更好地担负起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责使命。

 

牢牢把握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正确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我国,反腐败斗争的领导重任,只能由中国共产党来承担。这一重要论断,鲜明指出了党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深刻揭示了党的领导是反腐败斗争的根本政治保障。检察机关承担着依法查办和预防腐败犯罪,对腐败犯罪立案侦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以及监督腐败犯罪案件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等职能,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反腐“利刃”,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反腐败斗争,是党和人民赋予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是对检察机关政治立场、党性品格、担当精神的现实检验。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有力有序推进反腐败斗争。要明辨是非、坚定自信,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惩治腐败与促进发展等重大关系,坚决抵制“党大还是法大”、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的错误观点,澄清“反腐败影响经济发展”等错误认识,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确保在错综复杂的反腐败斗争中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要案党内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党委汇报事关反腐败斗争的重大部署、重大案件和重大事项,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要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合力。

 

全面提升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法治化水平


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形势下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明确要求,标志着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特点规律的认识有了新的提升。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反腐败斗争的始终,在侦查、批捕、起诉腐败犯罪,以及监督腐败犯罪案件审理、刑罚执行等各环节都严格执法、秉公司法,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要严格落实人权保障制度,在执法办案全过程严守法律边界,体现人性执法,切实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要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坚持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合法手段收集、固定、审查和采信证据,确保据以定案的证据都已通过法定程序查证属实。要严格规范检察权的行使,对办理的所有腐败犯罪案件,实行全程管理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瑕疵。

 

始终保持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战略定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惩治腐败的决心丝毫不能动摇,惩治这一手始终不能软。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要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加大反腐败力度的指示要求,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主动作为、重拳出击,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要坚持凡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老虎”“苍蝇”一起打,“大病”“小病”一起治,对于腐败犯罪,不管牵涉到谁,不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特别是对问题线索反映集中、严重危害改革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深挖彻查、一查到底。要深入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惩治那些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恶劣的不法商人,切断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的腐败链条。要建立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备案和逐案审查制度,坚决监督纠正违法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现象,严肃查处背后的司法腐败犯罪,严防腐败犯罪分子逃脱法网。要高度重视追逃工作,布下天罗地网,不让腐败犯罪分子一跑了之、逍遥法外。

 

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治本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腐倡廉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但从思想道德抓起具有基础性作用;没有健全的制度,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这些重要论述,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指明了方向。检察机关要把腐败犯罪预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坚决惩治腐败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不断加大预防力度,丰富预防内涵,提升预防实效,为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发挥更大作用。要积极实施“走出去”预防措施,紧密结合司法办案,深入开展预防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廉荣贪耻的浓厚社会氛围。要积极开展专业化预防,认真做好预防调查、案例分析、检察建议、预防咨询等工作,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预测预警机制,增强预防腐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积极构建大预防工作格局,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探索推行预防志愿者制度,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深入分析腐败犯罪的特点、规律和发生、发展、变化趋势,及时提出防控风险、堵塞漏洞的意见建议,促进扎牢扎紧制度篱笆。

 

切实提高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素质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强调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面对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检察机关要更加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持之以恒地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来教育、管理和监督检察人员,着力打造过硬的检察队伍。要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教育活动,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要强化业务能力建设,以领导干部和司法办案一线人员为重点,广泛开展正规化教育培训,努力使检察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高超的专业水平。要强化司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和基层基础“三项建设”,增强发现线索、突破案件、证实犯罪的本领。要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以最坚定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自身腐败现象,确保检察队伍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作者: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鹏飞
本文发表于《求是》2015年第12期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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