谦抑品格是纪检监察干部“修为”之标尺
发布时间:2015-06-26 来源: 感谢青云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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谦抑品格是纪检监察干部“修为”之标尺
青云
近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刊发四川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王雁飞《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一文。文章指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尤其要防止“四种风气”:“娇气”、“义气”、“小气”和“暮气”。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腐败和四风问题视为亡党亡国的主要威胁,明显加大了反腐败和作风建设力度,一大批“老虎苍蝇”应声落马,一大波“蚊子”遭问责。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之下,纪检监察部门被持续推送至“风口浪尖”。
纪检监察实质就是领导干部队伍的“纯洁剂”,工作重心在于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通过惩处少数违法乱纪的领导干部,让干部队伍受到警醒、警示和警戒。用强有力手段正风肃纪,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局面,以良好党风带动民风,建立起“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是新一届领导层的既定目标。任务确定后,能否到达胜利的彼岸,关键看干部。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具备怎样的素养?如何防止灯下黑?王雁飞书记《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一文,无疑给出了很好的答案。
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所谓谦抑,笔者理解,就是指谦逊和内敛,是相对于骄横和张扬的一种表述。反腐败和作风建设任重而道远,纪检监察干部将一直站在“风口”,经受着多重压力和诱惑,经受着多方面审视的目光。纪检监察干部要想站成一排“涤浊荡污”的风景,谦抑品格是一道防火墙。只有谦抑才能做到不擅权越位,才不至于搞先斩后奏和既成事实。只有谦抑才能把执纪行为本身置于纪律和规矩之下,始终接受来自于上级和群众的监督,才能经受住时间的检验。
不管时代怎么改变,品格的力量一直未变。谦抑既是纪检监察干部需具备的品格,更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素养的内在要求,是“修为”之标尺。“骄气”易致居功自傲,“义气”易致破坏规矩,“小气”易致忽视大局,“暮气”易致不思进取。要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四种风气”是纪检监察干部不能触碰的警戒线。
严肃执纪问责既是雷霆行动,也是菩萨心肠。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止领导干部从突破纪律规矩滑向万劫不复,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和神圣使命。打铁还需自身硬,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是纪检监察干部战无不胜的软实力。
作者:清云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