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篱:转变纪委工作方式迫在眉睫
发布时间:2015-06-17 来源: 感谢东篱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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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篱:转变纪委工作方式迫在眉睫
纪委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创新执纪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人民网 6月16日)
管纪律,是党章赋予纪委的权力,也是职责。可是部分地方的纪委却职责不清、工作发散,对一些违纪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监督执纪的效果大打折扣。在深化“三转”中,中央纪委监察部调整机关内设机构,把分散在各个领域的纪检力量收回来,各级纪检机关逐步与“副业”脱离,开始专注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要达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效果,就必须给纪律和规矩立威,继续深化转职能,让纪委机关要放弃“副业”,以新的方式来面对新形势。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对于违纪行为及时处理,而不是直到干部坠入深渊才将其查处,这样严格的监督执纪也是对干部的一种保护。办理案件时不再全程参与,分清“纪”和“法”, 考虑纪检工作的成本效率,重点审查是否存在腐败问题,是否存在有关部门不履职、不尽责问题,问题查清楚了,就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以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
与此同时,纪检干部队伍必须有优良的作风,才能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从严问责,这不仅仅是不能碰触带电的纪律“高压线”,还要敢担当、敢作为。纪检干部自身要提升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意识,不能只盯大要案,不注重对干部违纪行为进行及时提醒、处理,以管住纪律为方向。要绷紧纪律之弦,时刻提醒自己不尽责、不履职、不担当就要被问责,这样才能促使自身克服思想上的不想监督、不敢监督和作风上的不深不实等问题。设立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明确选人用人导向,把那些敢担当、敢监督、敢负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另一方面,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并对其严惩,高压震慑其他纪检干部。(东篱)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