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收礼受贿之风”何时方休
发布时间:2015-06-12 来源: 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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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纪委官网转发《中国纪检监察报》文章称,据有关部门调查,70%至80%的贪官有在节假日收礼受贿的记录。虽然在纠“四风”的过程中,纪委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查禁,节假日、婚丧嫁娶贪腐问题频发的现象大为改变,但仍未绝迹。(6月12日 新华网)
近年来,每逢节假日中央和各地都会多次发文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严防节假日腐败行为,然而中央和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的“三申五令”并没有完全禁止这种现象。收礼受贿反而更加隐蔽化,借着节假日摇身一变形成了新的“节假日腐败”。
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一到节假日、婚丧嫁娶或者乔迁提拔之时,大家免不了互相送礼贺喜。有的人在这样的时候向社会上各类困难人士送去关爱和温暖,有的人在这样的时候向亲戚朋友送去礼物增进感情,而有的人则借用这样的节点做一些偷偷摸摸的勾当,表面上看是给领导或者公职人员送去节日的祝福,实际上打着“贺喜”之名心怀鬼胎谋算着从对方身上“有所得”。前一类人表达了亲朋好友和乡亲邻里之间的相互尊重,礼尚往来。最后这一类人,极大的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了社会道德。作为公权单位、公职人员,既无权随便动用纳税人的钱给别人送礼,也无权随便接受别人的礼金、礼品。
当“节假日腐败”出现,当官员行贿受贿现象越来越隐秘和低调,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只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力度,针对出现的案例严加惩治;二是各级地方对对当地领导干部加强廉政教育,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作用;三是建设良好的监督体系,把领导们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或者才能真正的做到节假日“收礼受贿之风”方得休止。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