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廉政民意“表决器”点个赞
发布时间:2015-05-21 来源: 韩明华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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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意“表决器”点个赞
随着5月5日,人民日报刊登的《党风廉政建设按下民意“表决器”》文章,介绍了四川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经验成效,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四川省委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四川省开全国之先例, 把监督权、评判权交给群众,以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按下了民意“表决器”的做法值得称赞。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群众满意是我们党做好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因此,我们各级的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如何,不应由我们各级党委政府、纪委自己说了算,而应由我们群众说了算,群众满意才是最大的成效。工作做得好不好,群众心中自有一杆秤,广大人民最有发言权。虽然很多工作,老百姓接触不到,但党政干部的工作作风,老百姓是看得到的,是最有发言权的。
当前,党风政风和廉政建设是老百姓非常关心和热议的话题,假如政府各项工作没有及时公开和征求群众意见,这不免会让群众产生各种猜忌,这既不利于工作推进,也不利于稳定干部群众关系。自四川推行民意“表决器”后,从各政府办事窗口单位可初见成效,从以前的办事难看工作人员脸色,到现在的热情微笑服务。四川省纪委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社会评价民意调查,既客观又规避了自我监督的尴尬局面,也能让公众信服,更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践行群众路线、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有力抓手。
四川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对于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委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才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和各项工作的改进,必将发挥极大的促进作用。在这里要为四川开全国之先河推行民意“表决器”的做法点个赞。(绿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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