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饭局须“三问”
发布时间:2015-05-18 来源: 许谨谦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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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饭局须“三问”
5月17日,吉林省纪委出台相关规定,严禁公职人员参加20类饭局,其中包括基层单位吃请、异地接待、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企业安排的吃请、带有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等饭局。此外,每一项规定的后面,还有细致的条规释义,特殊情况特殊对待,比如村级组织安排吃请,也应自行支付餐费。
对于吉林省纪委的这一做法,许多网友表示点赞,但是也有人问了,这不能参加,那不能参加,到底还能不能参加聚餐了?会不会参加了饭局,就无意间踩中了红线?
众所周知,饭局对于中国人来说,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社交方式,朋友间联络感情,有时总免不了聚个餐,那么如何防止误陷“饭局门”,怎么样才算合情合规地参加饭局呢?笔者认为,领导干部赴饭局必须做好“三问”,搞清楚了这“三问”,饭局就可以愉快地约起来了,就能吃得放心,玩得开心了。
一问“谁买单”。私人聚会公款买单是大忌,买单者“误人误己”,参加聚会的领导干部也会受到牵连,使本可轻松愉快的私人聚会变了味。另外,也要谨防聚会中的“不速之客”来买单。比如当事人、请托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管理服务对象以“朋友聚会”名义安排的吃请,自然是应当拒绝。
二问“和谁吃”。私人聚会要特别注意参与对象,除了客人来访、朋友聚会等正常人情接待往来,其他以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明显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活动,应当明确拒绝或自觉回避。当然,不涉及公款、不涉及业务关系的同学间、老乡间单纯的小聚会,不在此列。在私人聚会中,如果席间出现“新朋友”时,领导干部也要特别警惕注意,因为这些所谓的“新朋友”说不定下次就会借用你的身份谋取便利。
三问“在哪吃”。这其中最为敏感的地方自然就是私人会所,因为中央早已三令五申公职人员不得出入私人会所,更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吃请或参与他人安排的吃请。还有一个敏感的场所则是单位内部接待场所,比如装修不错的食堂,因为这些场所必须用于本单位正常的公务接待,不得用于接待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私客,更不得出借给外单位人员接待私客。
对酒当歌,廉政几何?饭局三问,既现实,又务实;既必要,又紧要。在吃饭这么一个最简单的事情上,咱们的领导干部千万不能被“庸”和“俗”给“双规”了。
作者:许谨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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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