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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腐败“黑手”需先摘掉“白手套”

发布时间:2015-05-17      来源: 伍文    点击:

斩断腐败“黑手”需先摘掉“白手套”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4月上旬获刑的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被认为是“非典型性”受贿的典型代表。通过“管家”、“代理人”来收受、保管和打理违法所得,季建业并非孤例。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就有丁书苗这么一位同攻同守的“代理人”。这些“管家”、“代理人”也被形象地称为“白手套”。(中国网,5月15日)
什么叫做“白手套”?相信不少网友是不明就里的。根据官媒的解释,意即腐败贪官的利益代理人,但与贪官关系密切的亲属排除在外。因为在腐败官员看来,选择谁当“白手套”是问高深的学问,不是谁想当就能当得了的。
4月上旬获刑的季建业被认为是“非典型性”受贿代表,通过“白手套”收受、保管和打理违法所得。然而季建业这一套可能是学来的。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堪称利用“白手套”经营庞大不正当利益的典型代表,丁书苗就是其“同呼吸、共命运”的“管家”。仔细研究这类腐败现象,可以发现作为“白手套”必须符合几个条件。一是必须对作为“主子”的贪官十分忠诚,万一选个老奸巨滑的“家仆”,一旦事发,不排除“反咬一口”、“出卖主子”的可能。因此,虽然在反腐高压之下,贪官腐败的手段日益高明和隐蔽,但选择“白手套”也更加谨慎小心。不唯是攻守同盟的昔日下属,或是在商场叱咤风云的曾经的“老同学”、“老熟人”。为了同样见不得光的利益,结成利益同盟,相互勾结,一个鼻孔出气,形成坚不可破的利益集团。二是必须极善管理、经营庞大的资产,能够利用高明、隐蔽的手段把“黑金”“洗白”。由于纪检监督,贪官往往通过“白手套”收受、管理、财物,这些财物能否增值,则完全取决于“白手套”的管理水平。三是“白手套”必须具备极强的反侦察意识,能将自己及“主子”隐蔽得极好。必须非常熟悉纪检办案细节、流程,必须熟悉理财,让贪官的非法财物可以“合法”流转,进行投资、消费。
事实上,大部分贪官与“白手套”的关系就是官商勾结。近年来,随着城市化扩张、“三农”扶持资金加大投入,出现了一些利用法规对于相应审批事项规定不到位、不明确的地方,让一些贪官有机可趁,与不法商人狼狈为奸、权钱交易。对于贪官戴在贪官“黑手”上的“白手套”,群众恨之入骨。因为“白手套”混迹于商场,极难侦察发现其腐败的马脚,一方面是其手段狡诈、多变、隐蔽,另一方面是贪官势力作后台在极力包庇、掩护。
斩断腐败“黑手”需先摘掉“白手套”。虽说“擒贼先擒王”,但对于反腐,不摘掉“白手套”就难发现“黑手”。而侦破这类腐败案,关键就在于“白手套”。而“白手套”的隐蔽性也正是此类腐败案最难侦察的。但无论贪官及其“白手套”如何狡诈,其彼此存在密切联系是必然的,只要据此展开侦察,必能依法依纪发现线索,摘掉“白手套”斩断腐败“黑手”,将腐败势力一网打尽。
 
 
 


 作者: 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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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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